像陰森購物台此種對於產品誇大不實的描述,而誤導消費者購買的下三濫行為會不會構成廣告不實的嫌疑;雖說看它賣東西的廣告有很強的娛樂效果,但是覺得它跟以前的賣藥廣告一樣都有欺騙消費者的行為,結果是賣藥的廣告新聞局會罰錢且不準播,陰森購物台卻沒事且越做越大(賣吃的產品不可有誇大不實的宣傳,其餘產品免責嗎??)台灣消費者權益被踐踏的如此不值,也沒看到相關單位有什麼作為.....
Vanity is definitely my favorite Sin ~~~ "The Devil's Advocate" ~ John Milt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