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日本人or台灣人害我花錢受罪?


mikakimi wrote:
你是對的

疑神疑鬼的不累嗎?

龜毛客簡直是公害.


奴性成癮.........

買東西不一定要疑神疑鬼,

但銀貨兩訖建立在公平公道就不叫龜毛客了.

買方在無任何理由下背葛貨品就是龜毛客.

賣方賣的貨品明顯有瑕疵非新品當新品賣就是詐欺不誠信,白話一點的叫黑心店...

真實原委只有兩造知道我們無從評論,

但憑版主發的文"龜毛客"與"黑心店"有那麼難辨識嗎?

在你的烏托邦世界裡祝你永遠不會碰到購買糾紛求助無門的時候..

成熟一點看事情總是好的..
CMB wrote:
台灣廠商 台灣消費者太過於偷機取巧!
廠商 收到的退貨 損壞品 基本上又重新包一包 再當新品賣出
台灣消費者 買了不爽 不開心 產品本身沒問題就拿回去退貨
美國雖然保固期/退貨期比台灣長 但是會沒事退貨的比例比台灣比例低多了!

關於退貨
我想美國的退貨比例和退貨量應該是更高才是
一來台灣根本很少有可退貨退錢的機制
二來在美國買了產品不滿意退貨早就是習以為常
特別是網路購物這種無法看到實品的
有時候衣服size不合要換 廠商還寧願退貨退錢 他還比較好處理
所以我不覺得在台灣廠商把退貨重包當新品賣應該怪在消費者身上
只能說台美廠商的服務水準是不同等級
victor hsu wrote:
關於退貨我想美國的退...(恕刪)


美國更是消費者至上了,貨品60天內都可退貨,當然是不可以損壞及髒污,安麗產品用不習慣,只要沒用完都可以退
LEICAQT & XT-10 & X70
花七萬塊錢買東西, 結果還要委屈自己收下有點瑕疵的東西. 你的小朋友可能比較小漢, 別人的小朋友比較大漢.

買東西本來就是要買到自己滿意的, 還是退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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