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上監視器畫面】5D2及鏡頭在高雄遺失的,裡面有朋友的婚紗照

剛剛看苦主的FB,好像找到了, 真的是不幸中的大幸!
是的,在善化的當鋪
但還沒確定記憶卡裡面的檔案還在不在QQ

ant45 wrote:
是的,在善化的當鋪
但還沒確定記憶卡裡面的檔案還在不在QQ

當鋪老闆這下不就賠不少了?

leon-ex wrote:
當鋪老闆這下不就賠不...(恕刪)


找到了,先恭喜了。

不過不知道有無熟悉法律的朋友,撿到不還,還拿去當這樣算偷竊罪嗎?
kenchu1109 wrote:
找到了,先恭喜了。不...(恕刪)

拾得遺失物不歸還係侵占,拾得人不如盡快歸還攝影器材給苦主,
或許還可請求相當之報酬,攝影器材價值的10分之1,拿去當舖
點當僅點當得3萬元(應與請求相當報酬相差不遠),不僅觸犯刑法第335條普通侵佔罪,
倘遺失期間攝影器材因拾得人故意或過失,造成器材損壞可能還須負損壞賠償責任。
相機找回來就好
真的要好好感謝當舖老闆的眼尖
不知道照片還在不在?

car921 wrote:
相機找回來就好真的要.真的要好好感謝當舖老闆的眼尖..(恕刪)


有沒有那位能完整補充一下從立委質詢之後的發展經過呀?或那裡有懶人包可以看....

(究竟是怎麼找到的、關鍵是?01→媒体→立委→警察→當鋪老板....?東西拿回了嗎、損失?代價是?)


jenhoxen wrote:
有沒有那位能完整補充...(恕刪)



在這鬼島上,我真不知道

警察的工作能力 需要出動 媒體 、立委 等等之類的關係

才會比較認真追查

很多案子並不是不能破、竊盜案機率也不是不能降低~

只是看警察有沒有認真追查

畢竟我也曾經被偷過一包相機包!

看到昨天失主的相機從當鋪找回後,只能說

是警察找到的,還是當舖老闆知道這是贓物 乾脆報警,

而且失主也自付了一萬九千多 才拿回相機包~



看來以後每個失竊案 都給他上報,或許找回來機率比較高!
請問拾獲者自已拿去當舖典當

這樣會被判什麼罪呢?
沒有再更新了?
到底結局是怎樣的??

相片找到了嗎?器材狀況如何?拿走包包去當的人被起訴了嗎?當鋪有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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