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幫幫我,關於台南東升

民事程序已完成--消保官
申訴案號: 0000158408
準備進入公訴程序

申訴內容:
數位攝影機交付東升光學保管及修理沒有歸還。

1.於97年9月6日送修數位攝影機SONY DCR-SR300(96年4月22日購買29700元機號310342) 至東升光學的民族店。

2.經過一個星期後在97年9月18日下午打電話至該店維修專線(0988566522),查詢我的維修單號202169的維修狀況,接電話的小姐在詢問過維修技師後告訴我液晶電路板故障,需要待料一個星期;在當天晚上17:54我又接到另一位小姐來電,告訴因為液晶電路板故障因此需要一個星期的時間。

3.後續在9月25日後所有該公司的電話(06)2286128、(06)2282505、(06)3318211、0988566522都沒有人接聽、到該公司的民族店/青年店都沒有營業。

連絡記錄如下:


PS:抱歉是公訴罪,不是刑事罪
PS:10月5日已重新申訴,單號0000158408,原單號已撤消
水果的報導:相機店驚傳倒閉 20人受害

本來預計要在那買DSLR的
不過看了看發現北部便宜很多(其實也還好啦XD)
主要是小弟在北部就學,方便許多

那次是我第一次進去東升...大概也是最後一次了...>"<
Hsiang 跑車部落格,http://twrc.pixnet.net
老闆欠員工薪水,員工要搬貨抵債,這外人也不便說什麼,
但是如果連客戶送修的東西都要搬,那代誌就很大條囉,
欠薪水的可不是倒楣的送修客戶,
可別搬了貨又吃上官司才好啊~~
先轉貼一篇甚麼是侵佔及詐欺! 目前我還在找另一篇[員工搬貨物抵債是侵佔]

http://www.vhlc.gov.tw/ethics/05/05007.htm
借錢給別人
錢借給別人,還拿不回來是一件很令人頭痛的問題.....
提供一個小方法給各位參考........
在借別人錢的時候,不要寫借據或本票,
因為這都只能就民事來訴訟,
那你一定會問不寫借據或本票,那要寫什麼...?
將你借出的錢再加上利息之總額寫成:
1."保管條"請對方代為保管
2.特別要註明"歸還日期"
3.最好還有 2 個証人
這樣期滿後,
若對方不將錢歸還於你,
哈!!那你就可以去警察局報案,
請警方提起公訴....
因為他已經犯了"侵佔罪".......
不必勞你再去請律師..打官司,還拿不到錢哦!!

詐欺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受害者一起出面吧,我也已經向台北縣的消保官申訴了!!
台南東升應該是倒了,因為新聞已經報出來了
http://www.cdnnews.com.tw/20080929/news/gstz/T90045002008092818415313.htm
一一a...我的f100fd也變成保固孤兒~要自己找日本了..
希望跟上一台一樣~用好幾年都不壞^^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執行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葉落 wrote:
一一a...我的f1...(恕刪)


先翻翻看有沒有國際保單....
我的S5pro,那位蔡XX沒給我
嚴禁被勸敗、敗家之行為~"~
歐~之前還去民族店清CCD
想說公司附近還看到東升的古董家具行,生意做真大
沒想到幾個月後竟然是拖累公司的罪魁禍首
以父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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