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一件小事有可能商家會因此挨告....
在日本...經銷的商家或公司如果服務態度不佳被客訴次數多的話可能會因此被撤換經銷權
政治上有所謂"人民的力量"....
我們身為消費者也應該有"消費者的力量"....
像X虹...X祥如果真的服務這樣差這樣藐視消費者權益的話..
只要有遭受到服務不佳的情形發生....或是消費者權益受到侵犯時
一封信件或是電話直接到日本總公司去客訴..
我相信日本人會給您解答或是處理..
據樓主的文字中來研判:
X祥公司確實在模糊此事件的焦點…..
律師團??法律顧問團??蒐證人員??
如果X祥真搞這些把戲…
這間公司如果不去檢討自己收客戶費用卻把CCD越弄越糟…
如果這間公司不去檢討一直在規避責任掩飾其侵犯消費者權益的事實…
反而抓當事人的語病然後語出恫嚇的字眼….有蒐證人員..等語…
然後模糊焦點說樓主當事人的事情只是單一個案….進而指出樓主發文的語句中有損他們公司的商譽或是信譽….
不管是不是單一個案….只要這間公司有收費卻將CCD越弄越糟的情形發生.
這樣的情形已經於理上站不住腳了….
這間公司如果對樓主提告…….那他才是笨蛋…..
因為我認為此公司之副裡只是使用威脅利誘之談判技巧中的”威脅”罷了
如果這間公司有頭腦…他們不會提告….
呵呵…如果對樓主提告的話…..他們公司的商譽才會真正及徹底的完蛋…
各位想想….一個公司將客戶收費卻將客戶的相機越搞越糟…
然後拖拖拉拉隨便交代了事…..
說句難聽的..CCD全新一個本錢才多少錢…既然越弄越遭自己認賠換新CCD給客戶.(誰叫自己的技術人員工程師疏忽或是技術不佳捅出這樓子)
目前案件發展僅止於公司跟樓主之間而已…..
如果公司對樓主提告….呵呵那就用X主席當年對付蔣XX那一套來對付這間公司…….
“全國同胞大家看喔大家評評理喔…八年抗戰結束日本投降沒超過3個月蔣XX對同胞開火喔發動內戰喔…”
“全國攝友大家看喔大家評評理喔…某某公司收費將客戶相機越弄越遭不積極處理反而狀告當事人喔…”
如果公司敢提告當事人…反而會讓攝影界的人士有正義感的人士開始大加撻伐..搞不好會演變成抵制行動…..甚至於是抗議行動….甚至於是國際的訴願….這間公司如果聰明…他們會將此事件還是維持在與樓主之間的”單一個案”….如果有對樓主採取任何傷害樓主的手段..
呵呵單一個案變成通案…他們就要準備面對全國攝影界的正義人士的口株筆伐..
搞不好要面對”消費者力量”了…
說一件真實案例...
我某位朋友有一部超級冷門的汽車....美國C牌的Lebaron
印象中好像是3000CC 渦輪增壓…
出廠年份198X年忘了….
聽他說當年他買這部車時新車車價跟BMW 520i 同價位
由於年代久遠…此車行車電腦故障..整部車跟廢鐵沒兩樣..
我朋友這位老兄在當時買了部奧迪T.T….卻堅持要將Lebaron此車修復並保留
他詢問台灣C牌得到的答覆是此型車早已停產零件台灣沒有庫存.
我朋友要求台灣跟原廠詢問此車電腦庫存狀況並要求報價..
所得到的答案是原廠也沒庫存,必須要想辦法跟其他國家調看看可能會有,但是單價會很高要我朋友放棄不要修了…..我朋友當時確實有放棄不修的想法但他還是堅持要保留那部車..
過了一年多我有事找他..閒聊中得知此事於是我要他再跟台灣C牌聯絡要他們進電腦來更換…所得到的答案都是一樣..原廠沒庫存如果調的到會很貴…報價約要6萬多台幣…..
我偏不信邪於是乎我直接親筆寫信給美國原廠要求原廠處理這顆電腦的貨源調度….
所得到的答案卻大出我意料之外….電腦還有庫存且還有約20部全新的電腦
我氣炸了將台灣公司的處理方式及回答全部告訴原廠並要求原廠對台灣要教育訓練…而且提出購買電腦的要求..
美國原廠立刻處理此事並且答應販賣此車電腦給我…信中也提到美國已將此客戶申訴案件告知台灣並要求台灣後續的修復要全力配合客戶不得再有推託..
全新電腦到手(我堅持要美國出貨給我.我跟美國原廠說他不出貨給我沒關係我叫美國律師去跟他們買..原廠後來答應直接出貨給車主)….
全新電腦含運費美金折算台幣14000多元……台灣報價要6萬多.
電腦入手後由台灣其他私人保養廠更換..…只花不到1000元的拆裝工資
此車目前還是朋友多部愛車中的一部…這麼多年過去了此車目前還在馬路上跑.
台灣消費者的消費意識抬頭..也有消基會與消保官等單位專責處理消費者的申訴案件..
反觀於廠商注重消費者的權益問題的觀念與意識卻依然薄弱….
消費者於自己權益受到傷害或是權益受到忽視時不要自認倒楣要據理力爭.
相信會得到廠商善意的回應….
如果廠商還是忽視消費者權益時要向消保官等單位提出申訴或是藉由輿論或是傳媒或是網路提出訴願或是將案件傳揚出來..
相信會有支持”消費者力量”的單位或是傳媒或是輿論或是網友會一起支持來討回公道..
在美國..一位粗心的媽媽將台灣廠商”盛XX”所出產的椰果(果凍)給稚齡的子女吃不甚卡到氣管噎死,在美國狀告”盛XX”勝訴獲法院判賠天價(上億台幣)的賠償金…而且還連續發生兩次相同的案件都獲判賠天價賠償金的案例….
相信各位大大應該還記得這則在當時轟動的新聞……
試問..這種噎死小孩的案件如果發生在台灣……
寶島上的消費者會不會獲得如此巨額的賠償金呢?…
權益要全力爭取….等到消費者權益受到重視後會有專門的法律條款來保障消費者….以後我們也會像外國一樣….
GOOD DA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