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客啊,連機皇都被比下去的比賽在這裡...8/1新版上傳

sunnazi wrote:
耶...
我的Mamiya C330跟其它6x6的120相機都哭了...



  
Dendee wrote:
這活動若是非公家舉辦,那他愛怎麼訂作品規格沒人管得著,但這花的是納稅人的錢,而且看看這個
比賽的活動目的:鼓勵民眾參與觀光推廣活動,使全民「人人心中有觀光」,透過照片記錄並宣傳臺灣美景、...




卻又規定1,600萬畫素以上高階、高品質數位相機拍攝才能參加,而且把底片作品排除在外。
這種作法,以目前數位相機畫素發展來看,完全看不出有辦法使 全民「人人心中有觀光」透過照片
記錄並宣傳臺灣美景。

以目前情況來說作品規格1,600萬畫素太高了點,夠資格參加的人數會少很多,這種作法與此次活動的
目的背道而馳。主辦的政府機關為了想做全民大面子卻又要大圖輸出是這樣便宜行事的。


說的真好

這些公務員,真不知,他們平時在"幹什麼事"

連辦個小活動都辦不好,還能指望他們(觀光局)嗎?
平安、健康最重要
lfjadsflk wrote:
怎麼了?你不是有參加...(恕刪)


我在反諷高階/高品質那幾個字
60D 只是中階機

至於為什麼一定要RAW 的原因 大家都很明白了
根本是觀光局想省下一票買相片的版權費用....所以才一定要RAW
RAW 可以給他們宣傳/出版/印海報時 更方便

底片? 那麼多工序

water阿水 wrote:
改掉了啦~


改成轉檔工作都要參賽者負責了,真是狠。

他們是不懂 NEF 也是 RAW 檔嗎?

真是糟糕
Daniel1015 wrote:
公家機關開的規格!!...(恕刪)

--------------------------------------------------
數位相機,須以1,600萬畫素以上高階、高品質數位相機拍攝,原始檔案大小約為4000×4000pixels以上規格之RAW檔,不得插點加大檔案。


==============================
8/1馬上更新!!


西屏...你怎麼看!!



alder tree wrote:
改成轉檔工作都要參賽者負責了,真是狠。


整個比賽條款最不合理的在:「得獎作品及原稿原始檔之著作財產權歸「中華民國」所有」

得獎的作品應該是優良作品,一般性獎金才五千、一萬,欲些小錢就打發了原創者,著作財產權歸中華民國的意思是攝影人除了著作人格權外已沒有財產權,連自己要重製都有問題,將來也不能再授權他人……放棄的權利實在不小。

其實在主辦單位應該是想取得不限次數、型式的使用權,可是卻用著作財產權一詞,白紙黑字,個人是覺得有很大的爭議的。

這好像也是目前攝影比賽一直讓人詬病的條款,卻不見公平會的人出來制止,真是糟糕。

黑哥 wrote:
朋友同事看我拍照那麼...(恕刪)
就是如此拉,專業攝影師才不會那麼白癡去參賽!!! 參賽只是被占便宜而已
alder tree wrote:
他們是不懂 NEF 也是 RAW 檔嗎?

大概 N 家有人去罵這件事,
怕 RAW 一詞會被狹隘解釋可能引起紛爭吧?

alder tree wrote:
這好像也是目前攝影比賽一直讓人詬病的條款,卻不見公平會的人出來制止,真是糟糕。

參賽者要名,藉此打知名度,
主辦者得利,花小錢得大利,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還好吧!

alder tree wrote:
得獎的作品應該是優良作品,一般性獎金才五千、一萬,欲些小錢就打發了原創者,著作財產權歸中華民國的意思是攝影人除了著作人格權外已沒有財產權,連自己要重製都有問題,將來也不能再授權他人……放棄的權利實在不小。...(恕刪)

如果原創者自認自己作品能賣更多錢
不要去參賽不就得了?
Dendee wrote:
主辦的政府機關為了想做全民大面子卻又要大圖輸出是這樣便宜行事的。

原來這一句自刪了?

『要大圖輸出』是理所當然的,
大海報、大看板宣傳用嘛!

降低畫素標準是被罵出來的,
台灣目前似乎罵越大聲的越有道理,
結果可想而知是多出好幾倍的作品湧入,
會增加行政處理及評審的工作量‧‧‧‧
ckw7a5 wrote:
1600萬像素以上耶~~
我家CANON 60D 都可以參加了

謎之音:60D 是否高品質我不確定
但一定不是高階機

真是的政府部門...(恕刪)


ckw7a5 wrote:
我在反諷高階/高品質那幾個字
60D 只是中階機...(恕刪)

現在的人是怎樣?
就因為文宣中用到這幾個字,
所以政府就應該被罵「欠揍」!?
您真是好有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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