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我出面了(新增後續,落幕)

支持賣家

我覺得賣家虧很大

那不然這台賣給我
我來處理好了
哈哈
www.flickr.com/photos/davidhsieh/sets/
alextsai2000 wrote:
我是當事人,過去我是...(恕刪)


我也是老師
同情你的遭遇
為了區區八千元
搞成這樣
為你不值
你的處理方式我很贊同

希望PO的買家可以還你一個公道
畢竟他也試機一個多小時
之後又反悔
他也有責任
blueguy wrote:
真是不能同意你再多...(恕刪)


痞客邦 的還在阿?...還是我找錯人?
面交本來就是銀貨兩訖
就算賣家蓄意隱瞞
買家賣家也要規範何種情況下退貨

不然
一會快門不舉
一會按鍵卡到
一會LCD出現5個亮點

爭議不完的

D50建議樓主拿回來吧~~~
至少損失不會那們多。

至於那些愛翻人家隱私的鄉民,
請你也把自己的身分講出來好嗎??
不要只躲在角落裡,
是不是該修個法,
像韓國一樣,
來個網路身分認證。
大家講出來的話,才會收斂一點,是嗎?
算了啦~~
事情解決就好~~
買=二手的東西總是會有風險..
其實也不必太過計較誰對誰錯了~~
我覺的買賣雙方都有各自的想法跟看法
單就買賣的方式跟後續處理~
沒有誰對誰錯啦..

不過對於要找大老處理..
我覺的~這是比較誇張的做法..
當然實際上~~應該大老也不會處理.
為了8000~還要欠人人情~~
人情也大過於8000吧...
T大 沒把和賣家的溝通狀況說明清楚,
沒說明清楚對方願意解決的條件就是"不老實",
T大檢查後如果沒意見但事後有問題法律上賣家要負責處裡但不用買回吧
像個"流氓消費者"協商不滿意就吵著要糖吃很難看

看不到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的協商
賣家要為賣出瑕疵物品負責沒錯
買家也要為自己檢查過相機才買負責吧

是還在阿
小弟剛剛拿那位買家在01上的帳號
跟google大神擲筊了
果然大神馬上給我回應 哈哈

someone wrote:


痞客邦 的還在阿...(恕刪)


給賣家老師的
那部D50 還不錯的
拿回來 如果真是快門廉問題
修一修 還是個好漢呢
非常好用的說
至少可以拿來拍您可愛的學生吧
哈哈
Wayne_c wrote:
鄉民的力量...看了...(恕刪)

鄉民哪有啥力量
只要你不鳥他他也就只會嘴砲而已
一堆人說要告是有有幾個敢提訴訟有幾個上過法院?
只要自己不鳥他
在01蓋到一千樓也不用管他啦
網路口水又不是淹的死人
台灣山林紀錄 http://www.wretch.cc/album/FloatBird
賣家的心情我可以理解
大多數時候老師不願意捲入民刑事糾紛
即使自己是有利的一方或受害者

不管賣方是否知道相機有故障
在這個交易,最大的責任也就是依民法三百五十四條
讓買方要求減少,或返還價金
就是算便宜點退他修理費或者相機拿回來退他錢
不會因為你做了這樣的事情反而「承認你蓄意矇騙買方」
這是兩碼子事的

倒是買方和少數鄉民麻煩比較大了
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不說
在網路公開論壇上還懷疑賣家賣的是「贓貨」
這恐怕都已經構成妨害名譽的要件了
我也有幾個兄長在當老師,不過都是些主任、組長等小角色
他們都很怕上新聞,更不要說出名
不過如果他們遇到這種案例
我應該會鼓勵他們不要太怕事
勇敢給他告下去就是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53)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