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niman wrote:我想知道一下,是否要...(恕刪) 花草不能做主要看地主跟屋主同意不然會被依侵犯隱私權訴請01站物回報嚴者開除帳號~或停權一個月最好多潛水~非絕對必要不要常上來呼C正題~樓主你的海邊照拍的一級棒喔我只能幫你加油
Winniman wrote:我想知道一下,是否要這些照片中花草的同意才能放到網路上? absboss wrote:是阿 我有遇感那些衛道正義人士馬上要上來護衛花草了順便連大樓也一起保護 大樓裡的人也可以一起順便我拿餅乾飲料看好戲了 我這幾張都是在公家單位管轄的公園(北市光信公園)拍的這並不構成侵權的事證吧...(茶)若真的是如此 那全天下所有拍花草的人士豈不都要負法律責任了那這樣拍照的意義何在??!!!(網路上一堆淡水天X宮櫻花的照片 那好 我想請教樓上幾位問這問題的 你們該如何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