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ubinghuan wrote:
為什麼不乾脆在DX鏡上標出實際使用焦段就好?
比方18-70mm DX F3.5-4.5這一顆,
為什麼不直接說是27-105mm DX就好呢?
18~70 DX 這支鏡頭也可以裝在 FF 機上以 FX 格式拍照啊,
等效焦長就是 18~70mm,只是相片周圍會有成像圈(外圍一圈黑色)而已,
另外,這支鏡頭也可以透過轉接環掛在 M4/3 系統上,
等效焦長要乘以 2,變成 36~140mm

SO!可交換的鏡頭標示其光學焦長是最恰當的了

至於不能交換的鏡頭(一般 DC 的鏡頭),
直接標示其等效焦長,是理所當然啦!......反正它也不能拆下來掛在別的相機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