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xlinson wrote:
那是否應該說,消...(恕刪)
按快門 試機 在沒有確定要買的情況下
應該有部適用機 在買場提供消費者使用
如果 消費者確定要買了
才會開新機給消費者試用
我想 這是一般店家給消費者的方便
也是給自己的保護
如果 消費者發現 店家賣的 新機
居然是已經使用過的二手機
那就不是當初買家要買的物品
當然有退貨的理由
rickiychen wrote:
我蠻好奇,今天若...(恕刪)
如果我是經營者 我會自負盈虧
我想 大多數買相機的朋友 都是善良的
立法保護消費者 也是基於保護善良的多數
會故意去買來試試 玩玩
再來無緣故退貨的
畢竟是屬於少數
做生意 到底是多數的口碑重要
還是為了少數人弄到爭議四起重要
相信大家都想得到
何況 如果某人刻意多次的這樣作
相信最後會搞到店家的聯合抵制吧
而且一般善良的消費者也會替店家發聲
何況 有快門數的相機能不能賣
當然可以賣
前陣子還看到某大水貨商在拍賣上賣亮點機
亮點機 都能賣了 只是快門不是1
怎麼不能賣
我相信 如果快門數預先告知消費者
並且搭配相關折扣 或者送禮
譬如說 快門數90 多送副廠電池一顆
還是會有人願意買
差別只在於利潤沒有新品高
但是 這就是接受換退貨的風險與虧損
就是該由店家承擔
反之 像是樓主發生問題的 順發3C
我想不只少了樓主一個客戶
在01上 應該有不少人在順發買東西的時候
會多考慮考慮
這時候 到底是賺錢 還是虧損
也相信聰明如兩位能夠簡單的算出來的

遇到這樣的事情大家都會挺你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