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lonlabe wrote:
您應該有聽過家暴嗎? 男人沒事一巴掌來,一巴掌去,不然就是拳打腳踢,或是言語凌遲。 看來拿物品洩忿似乎比拿人來洩忿好一點吧?

第一,閣下這番言論,有如小偷被抓,大罵警察不去抓殺人犯。

第二,我從未說過家暴無罪。至於「拿人來洩忿」方面,直接向讓你憤怒的來源進行報復,在法庭上的罪行會比向不相關的人洩忿要來得輕。就拿你說的家暴為例,「發現配偶有外遇,憤怒下將配偶打傷」的罪行就比「發現配偶有外遇,憤怒下將子女打傷」要來得輕。這叫做冤有頭、債有主。

第三,家暴絕對不只男對女,有許多男性遭家暴但因面子或其他因素選擇隱忍。多年前我就親眼見過女方對男方家暴,信不信由你。另外像是校園霸凌,亦常有高大壯碩的學生遭到瘦小的同學霸凌的例子。
貓,鐵道,cosplay https://www.flickr.com/photos/dormcat

Angelosu wrote:
在香港某相機論壇裡看...(恕刪)


這種女人不要也罷。
the truth is out there!!!
哇~~~~
沒有意外~
歪掉了~~~
霸凌~
歧視~
家長~
全都出現了!!!!
哇!中內傷!惹熊惹虎不要去惹到"恰查某"!男士們"愛謝利"!
Molonlabe wrote:
您可以不同意我的論點...(恕刪)


知道用詞錯誤,趕快修正了嗎?你早該把你媽這字眼改成媽媽~這樣讓人看起來就順眼多了~

閣下討論事情一定要扯到老爸老媽~真是令人佩服...
jiunnanguo wrote:
知道用詞錯誤,趕快修正了嗎?你早該把你媽這字眼改成媽媽~這樣讓人看起來就順眼多了~

閣下討論事情一定要扯到老爸老媽~真是令人佩服...


一句你媽就是問候別人爸媽嗎? 你還真是敏感啊。 用詞錯誤? 你確定嗎? 因為我並沒有問後某人的媽媽喔,如果真的用錯,相信管妹早就刪文了。 但是不改呢,沒辦法,遇到某些善於斷章取義,或是看文章抓不到重點的人,也只會惹來一身騷。

閣下討論事情,前後沒看清楚,重點沒弄清楚,辭意沒唸清楚也就算了,但是強出頭,斷章取義,閃躲問題的能力反而練得不錯,真是令人佩服。

Molonlabe wrote:
有必要這麼激動嗎? ...(恕刪)


比起我,你不就更激動了嗎?

我有罵到你嗎?還是你曾經作過同樣事情,所以身同感受?

我對這件事的感受看法,要你管嗎?我有罵你嗎?我有要你跟我一樣嗎?我要你認同我嗎?你對我的言論有必要回罵嗎?

這件事情我們只看到一面,天知道物主做了什麼對不起女方的事情,對吧?

就是你這種思維,對野蠻行為的放縱,甚至當成為理所當然,才會做成某些人,動不動便用粗暴的手法去解決問題,完全脫離文明人的行事方法!!

男人如何不是,朋友關係可以分手,夫妻關係可以鬧離婚,通姦也好,打罵也好,再嚴重的罪行,女方可以報警求助,完全可以用文明合法的態度方法去解決。

破壞人家的財產作為發洩手段,跟男人發現女的另結新歡,知道女的愛惜自己的容貌,便用毀人容貌作為報復手段,這兩種行為有甚麼分別?

沒有,這都是犯法的,要坐牢的,明白嗎!!

你認為男人做錯事便可以毀他的財物發洩,有這種絕對錯誤的觀念,虧你有臉出來罵我,怕我不知還要PM我,你的是非觀念真的是可怖到極!!

還有,禍不及家人妻兒子女,這是最基本常識,你第一次上論壇嗎?我做錯說錯甚麼要你連我媽也拉上了?!

依你的邏輯,你罵我媽,所以我對你揮拳相向,甚至將你打死,你也是活該的,對吧!!!

幸好你在網上我找你不到,更幸運的是我比你文明,我不會打你,更不會打死你,祇把你臭罵一頓,教一教你做人應有的禮貌常識!!
可能各位大大對香港女生方面狀況不什了解! 大多都 [公主病] 纏身. 無理的事時常發生, 千奇百怪....

Molonlabe wrote:
一句你媽就是問候別人爸媽嗎? 你還真是敏感啊。...(恕刪)


甚麼?你還要強詞套理?

你不高興便可以找別人的爸媽來消遣消遣?還要說別人敏感?

你是受那一門子教育的?學校是如此這般教你做人的道理?

你爸你媽是如何教你待人處世的態度?

我母親自少便教我,離家以後,別做出讓別人罵自己沒家教的行為,不要辱沒了父母,你爸媽有教你這個嗎?

Molonlabe wrote:
一句你媽就是問候別人...(恕刪)


你把"你媽"改成"媽媽"不就證明了你心虛嗎?

不心虛幹麻要改~

好了...現在把人家母親給扯上被罵了(連我父親也被你扯上),我只能說真是佩服你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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