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現場!請不要當個漠視社會的路人甲~

給樓主的形為加分

在嘉許樓主的正義行為之下

也別忘了給那10秒就到警察先生給予正面的鼓勵

守望相助社會才會變的更好
http://www.flickr.com/photos/whiteeyeboy/
讚!!
就是要多一些熱心的人 這社會才會好
zije wrote:
原本我跟版大一樣是個...(恕刪)


原本我也是板大一樣會打電話報警的人
但是昨天被我朋友上了一課
因為他的情形跟74樓主你差不多
路過事故現場,好心幫忙打電話
結果昨天反被傳喚出庭了~

試問這樣還會有誰肯幫忙呢?
樓主的文真棒
這社會就是需要多一點關懷~
這篇感觸甚深...

a128334411 wrote:
原來救護車跟警察是完全不同體系的嗎?


您說對了,他們的確是不同體系,而且大部份的情況都會是救護車先到,警察

後到,我當兵的時候在某消防隊待過,警局就在消防隊旁邊,許多車禍事件或

打架事件,常常都我們救護回來了,才看到他們正要出門,經過了五、六年的

時間,不曉得這種情況是否有改善了。社會上多點熱心的人,就會拯救許多的

家庭,感佩樓主的精神,但也不忘提醒大家還是要以自身安全為第一考量,至

於有網友提到報案後惹來的麻煩,只能說是台灣社會的另一種無奈。
blues_chen wrote:
哈,樓主贊 !!!我...(恕刪)

反正打個110花不了幾塊錢
看到有違規佔用停車格、並排停車、就打過去請他們關心一下
Lesson 1:學會放棄
讚的啦!!!有圖自己加幾霸昏

其實,除了路人的“責任”外,基層員警的心態也要“調整一下觀念”,今年除夕前幾天的經驗是:
我工作大樓附近在燃燒廢棄物,因為桃園縣環保局長期不是瀆職就是慢半拍 or 半天,所以就依公共危險報警處理,中路派出所警員居然到附近找不到還反問我一句話:“假如真像我講得燒那麽大,那應該有很多人報案,為什麼就我一個人報案而已”。
雖然我帶警車找到火場時火勢已更大了,事情後來也得到了解決。
但警員當時的那種心態真是要不得。

當時說那句話的警員就是曾經捉到一個名叫“總統”的小偷,還在新聞上沾沾自喜的說:這是他抓過級別最高的…………
我也贊同樓主的作法,預防了後續更大危害安全事件的發生,很多人在情緒失控下做出的行為是無法預期的
01都是正義之士, 殊不知很多"人權鬥士"也會拿"侵犯隱私權"或肖像權來抵制巷口監視器的設置, 何況是樓主的行為...
警察好辛苦.....

這種男女問題希望能在家處理就好,不要浪費社會資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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