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lay wrote:
本人於今年 2008 年 6 月 22 日(週日)到台北市漢口街購買 Panasonic Lumix FX520 相機一台, 為原廠公司貨, 然而卻在昨晚第一次使用原廠充電器(型號: DE-A40C) 時, 差點因為正在充電的電池充電器燒毀而險造成災禍, 故將事件詳實描述, 盼各方先進提供意見, 謝謝.
yesuper wrote:
為什麽松下台灣公司貨的充電器和全球其他地區的水貨完全不同,全球其他地區都是一模一樣的,寫中國廣東某廠出品。

不知我是不是眼花了.....這真的是原廠的充電器嗎??
因為這個充電器的LABEL上面一個safety mark都沒有耶......
是根本是不符合法規的吧....
正常來說的話......電器用品想要在該國家販賣.....必須要申請到該國的相關安規才行
例如美國的UL、歐盟的CE、日本的PSE、台灣的檢磁(BSMI)、中國大陸的CCC等等.....
這個充電器什麼安規符號都沒以貼上.....代表這完全沒有經過合法的安規單位檢測......
根本是不能販售的才對.....
沒有經過安規機構檢驗的充電器
很有可能是根本沒有設計很週全的保護迴路.....
對充電器來說.....過充保護、過溫保護這些基本的保護迴路是非常重要的
因為鋰電池是很有可能會燃燒爆炸的.......
沒有人知道這種粗製濫造的充電器到底有沒有設計上去
不知為什麼大家都要把焦點放在非原廠電池上.....
我認為此一案例......真正的原因是在不合格的充電器上面
我想很有可能是台灣代理商為了想要cost down.....私底下把充電器等配備更換掉.....改成便宜的.....
強烈建議樓主一定要向消基會提出申訴
今天是你運氣好有聞到怪味道才發現......如果剛好人不在家.....房子很有可能就這樣燒掉了......
升格當爸爸....才知道有時間騎車是多麼幸福的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