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HAPPY購買A33退貨,記憶卡得自行買回?


YAHOOKIMO wrote:
那只能請廠商不要將這...(恕刪)


沒有人要求他一定要放在線上賣,同理也沒有人要求買家一定要去買。

消費者要不要買單,那照你的邏輯就是要看以後一班紙包裝要附註(可能會爆炸),密封式塑膠包裝(七天內不可拆封),兩者價差1000元因為包含使用者保險。


760405 wrote:
那只能請廠商不要將這...(恕刪)


沒有人要求他一定要放在線上賣,同理也沒有人要求買家一定要去買,當成贈品的部分也是產品的一部分這是我的認知,不知道法律有沒有規定贈品不能歸入產品這一段.....

於情於理,在廠商眼裡都沒有,只有利潤,產品社會責任不太包含這一塊,通常包含的是環境不是人格。

至於模糊地帶,我是認為今天如果GOHAPPY的第一條規則裡面,多上加贈品也是那就合理了。
我不是正義人士 我會以暴制暴

honda2000 wrote:
沒有人要求他一定要放在線上賣,同理也沒有人要求買家一定要去買。


此言差矣!網購就是在吸引消費者購物,但要用合法的方式。

KK641107 wrote:
網購有方便~~~購物評良心...(恕刪)


良心在台灣不值錢...在台灣生活有良心只會害苦了自己
保護消費者,不管怎樣都退貨 ?

我看最後倒楣的是消費者吧,只不過是其他消費者倒楣。

當你拼命爭取自己的權益的時候,請不要忘記其他消費者的存在。

網路購物平台給了我們購物的便利性(24hr, 分期, 各式付款機制, 退換貨),這樣子還不好嗎? 一定要讓他們做到賠錢,搞到最後沒人做網路購物平台,這樣對消費者比較好嗎?

1. 無條件退貨 ? 吃虧的還是下一位消費者。

2. 符合包裝的商品才准販賣 ? 消費者的選擇性降低,偏偏該消費者真的要買。




月牙402 wrote:
保護消費者,不管怎樣...(恕刪)


這個廠商做不了,別的廠商會接手做的,這點就無需消費者幫廠商設想了。
如果有人很有良心不想退貨,我想沒有人會干涉這樣的選擇,但不應該用同樣的標準要求別人不得退貨。
如果擔心網購會買到退貨品,那可另行選擇通路,很多老闆很願意為消費者服務的。



KK641107 wrote:
看到這種文章就覺得部...(恕刪)


如果反過來看呢?先網購回來看看再去實體買。也未嘗不可。
我很好奇Gohappy是鑑賞期或是試用期..........這兩者是有差別的


唉~~~這種議題!!!又開始拿出來吵了
順便題外話...有些人所謂的七天鑑賞期...都搞不清楚狀況
怎麼說~~~因為有些消費者以為連實體店面也有七天鑑賞期
到店家買東西後...不合用還想拿去退~~

還有~~遭退貨的東西,大家也不用想太多店家會退回原廠
依我所知~商品無不良,大多的廠商都不會給店家退的(尤其是精密的3C產品)
所以店家與商家的處理方法有下列幾種

1.自行吸收,盤點時盤掉....形成虧損(很少有商家會這麼做)

2.放到爛,等東西停產,廠商願意提供低價時,再出清賣掉

3.放到爛,等廠商出新機型,汰換舊商品

4.店家與商家,想盡辦法,再把東西包回原來的樣子繼續賣

基本上商家與廠商都有簽合約的...商品故障率太高影響商家的聲譽,廠商要扣錢的
相反的....東西無不良...亂退原廠...商家也是要被扣錢
所以....退貨的東西....真的回原廠的少之又少

YAHOOKIMO wrote:
這個廠商做不了,別的廠商會接手做的,這點就無需消費者幫廠商設想了。
如果有人很有良心不想退貨,我想沒有人會干涉這樣的選擇,但不應該用同樣的標準要求別人不得退貨。
如果擔心網購會買到退貨品,那可另行選擇通路,很多老闆很願意為消費者服務的。




我等您開店歐, 我一定會大大的消費, 然後大大的退貨......我懷疑您還沒認真賺錢.
不然怎麼會糟蹋別人的資源? 請將心比心, 開店的時候請通知...... 個人的消費能力
還算高的..... 不過您先有認知,我隔天會全部退貨~~~就跟樓上說的良心不值錢....
還有自己沒當過老闆千萬別亂說話.....老闆服務好也是看對象的, 我很認真的等您
開業~~~




KK641107 wrote:
我等您開店歐, 我一...(恕刪)


小弟在網購業已經從事10年之久了,應該期間也有承蒙您的照顧。
總歸一句,網購有其優勢,廠商想利用網購的優勢,也必須付出網購的風險,您真的幫廠商想太多了!
如果做不下去,就換個通路走。但不應該要享受網購的優勢,卻要消費者承擔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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