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ubasa~翼 wrote:那就交給法院處理吧
我發覺01的人超有趣...(恕刪)
Tsubasa~翼 wrote:
時間:2012/6/9晚間8:40左右
地點:新店陽光橋往陽光運動園區方向段橋上
事發當時我把相機上腳架架好轉身到另一邊拿東西,你經過時絆倒腳架連帶摔到相機
"你一聲道歉都沒有,連頭也不回,"
我急於檢查沒有即時攔下你,事後檢查發現鏡頭損毀
(手動鏡鏡身對焦螺環變形,確定無法修復)
若有看到這篇文章請盡速與我聯絡,也請各位網友幫忙轉發
我的信箱:SakuyaTsubasa@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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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鏡頭剛買沒一個禮拜,今天第一次試鏡就被你撞壞
我沒什麼耐性,最多等你一個禮拜
現在找我還可以談,超過時限那就走法律途徑,請你賠全額!
我來雪中送炭順便問幾個問題
1. 你路過被東西拌到,你會回頭去跟拌到你的人說對不起嗎?
2. 光線不太夠 他可能根本不知道被甚麼拌到 鼻子摸一摸自認倒楣就走了
3. 怎麼確定腳架是被人碰倒不是被風吹倒?
4. 是哪一支腳架? 如果夠粗勇是不太容易整個倒下,除非是故意弄或整個人撞上腳架
最後祝你早日買到新鏡頭
被你腳架拌倒的人沒骨折回頭找你討醫藥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