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植物園荷花池畔.看到有人攝影.為了畫面美化.
拿出釣竿鉤枝葉.拍完之後.把荷花打下水中.
拍鳥類.以誘餌騙來牠們.再以閃光燈驚擾.
甚至偷取鳥巢.擺置美化以安排拍攝.
這等不禮貌.違反自然生態的行為.實在不應該.
更離譜的.有人捉來昆蟲.將其黏住.或先放入冰箱冰凍.
等安排好一切.再取出來.等牠甦醒再按快門.拍出一楨佳作.
完事之後.不是放生.而是將其弄殘.或打死棄屍.
如此殘忍的行徑.實在令人不齒.
這些傷害的行為.只為了一楨美好的作品.
自己拍到了.不想讓別人也拍的自私心作祟.
此種做法.吾人實在不應效法.
因為已失去了一位攝影人應有的基本修養.
也失去了攝影道德起碼的要求.
如果沒有愛屋及烏的道德素養.
那麼.已不配做為一個 攝影人.
2003/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