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大神幫我把結婚公證人P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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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mitissimo wrote:
假如你是PO穿著清涼的辣妹上來...大家來討論討論"膚色表現"."立體感"什麼的,


21世紀了,還在物化女性?

物化女性有比較高尚?都知天命了安捏母湯喔
對於某些人的言行,真覺的是文明社會的悲哀!

從一開始有人說可能構成偽造文書,
一些人隨之起舞,
化身鍵盤法律專家,
也說不出甚麼見解,
只是複製貼上網路所搜尋到的資訊.

而今,胡亂解釋法律的方法不能用,
當初口口聲聲說法律是道德最低界線的人,
彷彿繃開道德拘束的枷鎖,
開始無差別人身攻擊?

政治信仰沒有錯,
是言論自由的一部分,
自由是所有人的基本人權.
然而,自由是否意味完全不受拘束?
意即,自由是否為無拘無束的完全自由?
學說理論就擱置不論,
曾有學者以生動的比喻來說明自由的界線:

當年921後的中台灣因地震電力隨之中斷,
路口的紅綠燈也隨之失去作用,
此時的交通,讓來往用路人失去試探本錢,
機車行人最無本錢試探,
轎車大卡車也顯得膽怯,
儘管卡車量體巨大,
但仍無法預料碰撞的對手的能量是否更大?

因此,言論自由亦受到法律保護,亦有其界限,
例如刑法上的誹謗與公然侮辱等罪.
言論自由亦受到社會道德的拘束,
亦如發於情止於禮.

惟公開於網路討論區請求p掉某個政治人物,
是否背於公序良俗與保護他人法令?
其實可以辯論的,
然為了自己的政治信仰,
人身攻擊提出請求的人,
不但沒有正當性,
而且反而為支持的對象帶來反效果.

站在光譜兩端的支持者,
外觀上雖然是對立在天平的兩側,
實則是共同維護天平平衡,
天平對立面的人掉下去儘管能得到一時情緒上的勝利,
但反饋的是我方也因不平衡也隨之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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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到了,牽扯到候選人的議題,總是敏感了一些。
這個版極少有政治煙硝,在選戰已然開打的當口,
為特定候選人創造話題,很難不引起聯想。
唉,何必呢?
Hermitissimo wrote:
玩笑話,看不懂!?...(恕刪)


夏蟲不可語冰

Hermitissimo,別怕啊!刪什麼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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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zzbee wrote:
選舉到了,牽扯到候選...(恕刪)


我開始沒多久就有說明,我上次上01是5年前的事情,我是真的不清楚這邊的狀況,我以為是只要跟P圖有關的都可以來這裡。

這點的確是我的疏失,這點我可以道歉,因為是我沒搞清楚狀況就發文,引起眾人不必要的敏感與爭執。

但同時我也強調,我不會為了要求P掉我的公證人換成另外一個人這件事情來道歉。

這是我覺得的幽默感,即使這裡多數的人不認同。
關於道德面
大家已經都不想說了
不懂得將心比心說再多也沒用
難怪網路霸凌這麼多
沒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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