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開始有人說可能構成偽造文書,
一些人隨之起舞,
化身鍵盤法律專家,
也說不出甚麼見解,
只是複製貼上網路所搜尋到的資訊.
而今,胡亂解釋法律的方法不能用,
當初口口聲聲說法律是道德最低界線的人,
彷彿繃開道德拘束的枷鎖,
開始無差別人身攻擊?
政治信仰沒有錯,
是言論自由的一部分,
自由是所有人的基本人權.
然而,自由是否意味完全不受拘束?
意即,自由是否為無拘無束的完全自由?
學說理論就擱置不論,
曾有學者以生動的比喻來說明自由的界線:
當年921後的中台灣因地震電力隨之中斷,
路口的紅綠燈也隨之失去作用,
此時的交通,讓來往用路人失去試探本錢,
機車行人最無本錢試探,
轎車大卡車也顯得膽怯,
儘管卡車量體巨大,
但仍無法預料碰撞的對手的能量是否更大?
因此,言論自由亦受到法律保護,亦有其界限,
例如刑法上的誹謗與公然侮辱等罪.
言論自由亦受到社會道德的拘束,
亦如發於情止於禮.
惟公開於網路討論區請求p掉某個政治人物,
是否背於公序良俗與保護他人法令?
其實可以辯論的,
然為了自己的政治信仰,
人身攻擊提出請求的人,
不但沒有正當性,
而且反而為支持的對象帶來反效果.
站在光譜兩端的支持者,
外觀上雖然是對立在天平的兩側,
實則是共同維護天平平衡,
天平對立面的人掉下去儘管能得到一時情緒上的勝利,
但反饋的是我方也因不平衡也隨之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