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opigs wrote:想太多如果不是拿出去做證明文件 就沒有犯罪動機...(恕刪) 想太簡單了吧!偽造或變造文書的要件是"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和有沒犯罪動機無關。過失殺人都是沒有犯罪動機的可以做為證明什麼的即是文書(見14樓),不是有拿出去證明什麼的才變成文書的。P圖公示於網路,算不算拿出去?
blowjober wrote:各位神人大大好:小...(恕刪) 不想p,理由很單純的是因為不好玩!!!上來這p圖只是因為好好玩、、、把自己所認為的有趣意想與大家分享,但要是p完之後還要擔心會不會那一天被法院傳喚、、、無論是誰都不會開心!!!我就遇過私訊想修醫院證明書的、、、他是想用來當不在場證明!!!他認為是解決自己的窘迫問題,可是幫修的人卻可能在無意中成為偽證的共犯、、、想到要擔心會不會被法院傳喚就很憂慮!!!那裏還p得下去!!!很抱歉、、、我沒有很高的道德節操也沒有對正義很堅持、、、也許還有一點點邪惡與白爛、、、但是我的理由只是很單純"我找的是開心而已"。
有人洋洋灑灑打一大串但有沒有看到樓主說的是請人改個照片,不是請人偽造文書去做壞事好啦我這邊就明問了,是不是因為改圖對象是郝所以傷了一堆人的心啊?如果這個版有明文規定不能有任何政治人物的元素存在,那就沒話說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