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單眼數位相機以及類單眼的迷失?

>我完全支持「單眼反光鏡相機」這個名稱。我反對把 SLR 稱為「單眼」,更反對把「可換鏡頭相機」稱為「單
>眼」。但「單眼」一詞已經存在,是兩害相權取其輕。

這樣講,大概可以了解了!
SLR就是「單眼反光鏡相機」(取其輕得其害...簡稱"單眼")
而DSLR的未來發展要素之一是「可換鏡頭相機」
不管是無鏡或DSLR都可稱之為「可換鏡頭相機」

一般的 DC 就其構成而言也是"單眼"機制, 但不屬於專用名詞之"單眼"(因為單眼=SLR).

ps1.國道一=中山高速公路, 簡稱"中山高"; 不能把國道三簡稱為"第二條中山高". 不過他們都是可合法合理高速行駛的"南北向高速公路". 而在工業區道路雖然可以開很快, 但不能說園區道路是"高速公路".(因為"高速公路"是專有名詞專屬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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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如果"單眼"是一專有名詞的簡稱..."單眼"=可換鏡頭/取像透過單一鏡頭/有反射鏡(基於前者產生)
再轉變成"單眼"=可換鏡頭/取像透過單一鏡頭/不一定有反射鏡(因為科技進步,故此點可去除)
也就是"單眼"有可能=~可換鏡頭/取像透過單一鏡頭
驗證:
1.因為DC不可換鏡頭,故不為"單眼"!
2.因為m43/nx/nex可換鏡頭且取像透過單一鏡頭,故是之.
3.因為 dslr 可換鏡頭且取像透過單一鏡頭,故也是之.
4.因為 F HS10/N P100...等不可換鏡頭,故不是之.(類單眼)

所以...好像兩位大大講的都有道理喔.
ʎǝuɹnoſ ʎɯ ǝǝS 等待與告別: https://youtu.be/k1lf_n0Vs-I
Dave5136 wrote:
您的立論是什麼?「單...(恕刪)


我至少是拿人家的行銷文(還是您個人認定的)出來嘴炮,
您嘴砲的依據是?
ryu0215 wrote:
我至少是拿人家的行銷...(恕刪)
前面貼過的文字,再貼一次:

要反駁別人的論點,與其引了一大篇資料又沒解決到問題,還不如簡單講個理由出來。如果您覺得廠商的定義很好,何不試著說說看好在哪裡?

重要的是理由啊!廠商自己都沒講理由了,單純引用他的行銷文有什麼意義呢?
ryu0215 wrote:
我至少是拿人家的行銷...(恕刪)


會覺得沒解決問題是您深受"單眼=SLR"影響的結果,
對於一位完全沒接觸相機的人而言,
"單眼"是完全無意義的名詞,
所以對未接觸的人根本不會有什麼混亂的情形發生。

採用廠商宣稱的"單眼=可交換鏡頭相機",
只會造成像您這類堅持者困擾(困擾來源是專業不再?),
一般大眾根本不會去介意,
頂多就是在深入時會發現,
"單眼相機"包含了"單眼反射鏡相機"與"無反射鏡可交換鏡頭相機"。
說不定哪天Leica也卯起來"X1也是單眼相機",
那頂多"單眼相機"的範疇多了一項"大感光元件相機罷"了。

舉了那麼多的例子是用來間接推測為廠商至今還會沿用"單眼"與"數位相機"的可能原因,
就是即有分類的沿用。

說難聽點,
今天有廠商把相機由"卡美拉"改成"哥奇拉"好了,
頂多是同為相機廠的業者出來抱怨,
甚至開始進行名稱戰而已。
若全部相機廠都能同意這樣動作的話,
從此以後就是以哥奇拉行遍天下,
然後相機的歷史寫下新的一頁,
這根本不會造成使用者在使用上的任何困擾。

一直要說廠商的分類是行銷文,
還是請提出證明啦..
另外附有因"一眼卡美拉"名詞的誕生後,
就造成日本使用者陷入混亂的資料,
更能立即證明"單眼=可交換鏡頭相機"會造成混亂
ryu0215 wrote:
一直不能理解約定成俗...(恕刪)


「一直不能理解約定成俗的名稱有如此神聖不可侵犯?」

不是不可侵犯
是讓溝通更容易
是「不必多此一舉去正名」

沙發,沒沙、沒發
但音譯出來多年,就用它來溝通了
不必又來「正名」:彈簧椅或乳膠椅了

單眼,是同樣的情況

有人從「單」這個字來了解
跟「沙發」又沒沙沒發地來質疑它的正確性,都犯了同樣語言習慣認知上的謬誤
也是對語言學的無知造成的
ryu0215 wrote:
會覺得沒解決問題是您深受"單眼=SLR"影響的結果,...(恕刪)
不是。問題在於內涵跟字面意義不同。「單眼=可換鏡頭相機」本身就是個爛定義。

ryu0215 wrote:
…所以對未接觸的人根本不會有什麼混亂的情形發生。...(恕刪)
未接觸的人,一定是從字面上去了解其意義。稍微了解之後,他們一定奇怪:單什麼眼啊?不是每一台都是單眼嗎?

如果廠商的分類,你都要乖乖盲從的話。假設 Olympus 把 M4/3 歸類為「DSLR」,你也要因此乖乖的「沿用」,因而改變原來對「DSLR」的定義嗎?我是不會啦!

「單眼=可換鏡頭相機」這個定義好在哪裡,我還沒看到你的理由喔!只看到對廠商的謨拜。
Dave5136 wrote:
不是。問題在於內涵跟...(恕刪)


所以他們認為每一台相機都是單眼會有什麼問題?
再深入時就會發現廠商還是有歸類成單眼與DC,
在畫質功能上單眼>DC,(在具有相同變焦與光圈時)攜帶性上DC>單眼,
就僅僅如此而已。

我何必要理由?
反正先前說一眼相機是來自於一眼レフ砍掉"レフ"的緣故,
你不會認同還外加"商業考量"陰謀論,
那還有什麼好說的?

目前有生產DSLR的相機就那幾家,
而其中有生產可交換鏡頭而非DSLR的目前就只有4家,
廠商間沒問題的話,使用者端會和有任何問題?
我不會因為單眼反射鏡相機被歸類到單眼相機之後,
我的D5D的畫質功能都變得比原來更爛,
也不會因此就可以用LCD取景拍照。
更不會因為假使Sigma分別把dp系列歸到單眼相機之後,
我的DP1的鏡頭就可以拔下來,
整個操作反應就快了三倍以上。

若Olympus真的把m4/3歸類到DSLR而沒被其他廠商砲的話,
那就表示DSLR的定義要改寫而已。
但事實上沒這樣的事實發生,
真正發生的是Olympus把DSLR與m4/3歸類成一眼相機,
而當國內代理商沿用這歸類方法時,
一位"單眼=SLR"的用家在跳腳而已,
然後說廠商是為了商業考量(提不出資料證實)才這樣歸類,
並指稱可以接受的使用者是對廠商膜拜..

當名詞能直接反應所代表的東西當然是最好,
所以當m4/3,nx,nex尚未出現前,
要用單眼來代表SLR是絕對沒有問題的。
問題是這些機子出現之後,
生產DSLR與無反射鏡機身的廠商已經使用一眼相機來包含這兩者了,
是該考慮"單眼"仍能不能只代表"SLR",
(現階段單反就比單眼適當許多..)
而非"單眼"能不能代表"可交換鏡頭無反射鏡相機"。
還是說您覺得前往日本旅遊購買相機時,
寫下一眼相機會只出現DSLR讓您選嗎?
ryu0215 wrote:
根據洗鏡光前輩整理的資料顯示,
最早的SLR是由荷蘭人發明的,
故日本稱SLR為一眼レフ我推測試因為SLR為外來品之故,
而台灣稱SLR為單眼我相信是早期的前輩取自一眼レフ。
但這位前輩(?)不曉得是不會翻還是懶得翻出「レフ」, 結果造成今天爭議不斷
如果當年翻成「單反」就沒事了

就像 USS Enterprise 不論是航空母艦 (CV-6/CVN-65) 還是星艦 (NCC-1701) 都翻成「企業號」
但其實美國海軍 (以及之前的英國皇家海軍 HMS Enterprise) 取此名的本意是「面對艱鉅任務亦勇往直前」
跟「企業」一點關係都沒有
但是今天你如果用香港譯名「勇往號」(這個譯名顯然在信達雅三方面都比「企業號」高明), 恐怕即使是軍事迷或星艦迷都不見得知道你在說啥...

Dave5136 wrote:
消費型DC是不是單眼,當然是看定義決定。如果定義是「所見來自於鏡頭就是單眼」,我還真想不出什麼理由說小DC不是單眼。如果主張「所見來自於鏡頭就是單眼」,又不想要讓小DC包含於其中,這種想法才是叫有趣。
那是因為小DC剛推出時就跟底片傻瓜機一樣都是用旁軸隧道式觀景窗啊
後來變成可以用 LCD 取景, 再後來 LCD 面積愈來愈大, 終於把觀景窗的空間都擠掉了
消費者也漸漸習慣用 LCD 取景, 加上 DSLR 配合推出 live view, 很多新手根本不知道觀景窗是什麼東東
ryu0215 wrote:
我何必要理由?
目前有生產DSLR的相機就那幾家,
而其中有生產可交換鏡頭而非DSLR的目前就只有4家,
廠商間沒問題的話,使用者端會和有任何問題?
我不會因為單眼反射鏡相機被歸類到單眼相機之後,
我的D5D的畫質功能都變得比原來更爛,
也不會因此就可以用LCD取景拍照。
更不會因為假使Sigma分別把dp系列歸到單眼相機之後,
我的DP1的鏡頭就可以拔下來,
整個操作反應就快了三倍以上。...(恕刪)
原來您的論述是不必有理由的。

不過你底下倒是寫了一堆不通的理由。按照您的邏輯,假設廠商把單眼反射鏡相機歸類為「PC Cam」,您的D5D的畫質功能不會變得比原來更爛,所以廠商這個歸類很好,您會乖乖「沿用」?假設廠商把手機相機歸到 DSLR,您的手機相機更不會變成鏡頭可以拔下來,操作反應快了三倍以上,所以廠商這個歸類很好,您也會乖乖「沿用」?

名稱或分類是為了方便溝通,本來就不會影響功能,也沒人爭執這一點。您的「理由」還真是抓不到重點。

ryu0215 wrote:
…當名詞能直接反應所代表的東西當然是最好,...(恕刪)
是啊!叫「可換鏡相機」不是很好嗎?叫 EVIL 也不錯啊!為什麼有人要支持「單眼」這種容易誤解的名稱呢?

您的論點,就是「廠商說了算」嗎?
tzou wrote:
>我完全支持「.../////
驗證:
1.因為DC不可換鏡頭,故不為"單眼"!
2.因為m43/nx/nex可換鏡頭且取像透過單一鏡頭,故是之.
3.因為 dslr 可換鏡頭且取像透過單一鏡頭,故也是之.
4.因為 F HS10/N P100...等不可換鏡頭,故不是之.(類單眼)
///////(恕刪)

這四點有很大的漏洞,你要不要先改一下阿?


單眼是指鏡頭,而鏡頭僅是相機機構中的一部份。
所以你要 單眼 = DSLR ,也是說得過去。
但是若反過來當 DSLR 要等於單眼時,不就感覺有點怪了嗎?
現在單眼兩各字被無限擴張意義,變成了 (鏡頭交換+反光鏡+單鏡頭相機 )通通都要加到單眼兩個字裡面去,我想是不適合的。

約定成俗並不是法律,習俗可以再改變,再改回來有何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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