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iluan73 wrote:話說, 有一日我在公...(恕刪) 實務上,只要是"公開場合"(公共公開 任意第三人都可以看到或聽到)而且事後照片沒有商業或不法用途的話,法律上沒有隱私權跟肖像權問題~但若"裙底偷拍"或"透視攝影機"等器材,認為已經侵犯到"隱私權"(利用特殊器材特殊用法,拍私密的地方)所以會觸法~
我去年到加拿大看參加當地夏令營的我家小朋友,在營區裡面遠遠的看到三寶四寶和其他小朋友玩的很開心,就馬上拿出照相機拍照,營地的管理人員大哥哥馬上就前來,要求我刪除照片,我也很配合的立刻刪除了,並說明只是想幫自家小孩拍照留念,營地的大哥哥和我說明如果沒有徵求其他家長的同意前是不可以在營區內照相的0當地的各色移民非常多元,文化差異也非常不同,但是都非常尊重對方,所以感覺很舒服0尊重對方的感覺,是不分被拍照者是個人或商家的,請參考0
1 只要是公有地都可以攝影。但這不包括以下:更衣室;廁所;健身房;高中小學校。2 沒有任何人有權利請你刪除數位相片檔案或者銷毀相機底片。除非照片內容為國家機密;極度機密資料(可能偷拍到)。3 沒有人有權利不給他人照相!4 公共場合照相如果針對單一人拍攝,而此人要求停止,但攝影師繼續拍攝跟蹤那這將觸犯騷擾罪!5 很多人認為不可以拍小孩子~除非對方家長同意,但事實上是可以的。不需要父母同意只要不是拿來商業用。但例外為不可針對犯罪兒童拍攝發表。6 某些公有場合若保全認為攝影師將危害到公共安全,即可以請攝影師離開~7 除非經過攝影師同意,則無法奪拿或沒收攝影師之攝影器材用具等。如此同等竊盜搶奪罪。8 若照片將拿來為商業用途,則需資付個人消相權利費用。9 私有地管理人可以請你停止拍攝或合理的強制你離開,但沒有權利奪走你的攝影器具。10 在不觸犯以上,不需要得到他人的同意即可拍攝他人~11 當快門按下那一剎那,攝影師及擁有此照片的著作權(Copyright)。無須註冊。以上若有不對 請指教!
weechia wrote:恕我直言,希望哪天你有私事而不得不停在路上擋到人家走路的方便時,(這也是你的法律權利)有個人在後面鬼叫: "喂先生, 你擋著路幹什麼!"希望你也能感受到你因不尊重他人在先而被公然嗆聲是應該的. 是的我還會跟他說 "不好意思,擋到您了"畢竟自己擋到人在先換成自己 在路上遇到人或車把路擋住第一時間 心裡的感覺也是不爽所以當自己擋到別人 別人口氣不好時 摸摸鼻子賠不是就算了畢竟自己擋到人在先
王麒硯 wrote:當地的各色移民非常多元,文化差異也非常不同,但是都非常尊重對方,所以感覺很舒服...(恕刪) 我覺得相互重真的很重要,即使是要求你把照片刪掉,也是要尊重你的, 因為在道德上 (如有前人說了, 沒有人會覺得遊客拍特別的街景而覺得他在侵犯隱私或是不道德)路人是可以拍攝街景或店家的旺氣,但若店家不希望被拍, 也應該尊重拍攝者原有的權利,好言跟他說.我真不相信那些滿口道德經的人,真的在拍街景(再說一次和拍一個老闆的特寫或拍路人的特寫不同喔!)時都一個一個人去問啦~誰真這樣我跟著你去學習!
Allengran wrote:換成自己 在路上遇到人或車把路擋住第一時間 心裡的感覺也是不爽所以當自己擋到別人 別人口氣不好時 摸摸鼻子賠不是就算了畢竟自己擋到人在先(恕刪) 只能說小弟佩服你, 心地如此和善! 非我凡人能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