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oue555 wrote:
不就是因為你在說要習慣大家沒禮貌嗎?
以此類推而已。
基本禮貌是從基本常識來的,
無法以常識判斷自己的行為是否會給周遭帶來困擾的人,
就是缺乏基本禮儀的人。
我什麼時候要大家習慣沒禮貌的事...只是因為我贊成在餐廳可以用閃燈這件事...
你就可以類推到坐公車摳香港腳,你家門口被車檔住這些事上.....
只是因為我贊成在餐廳就可以用閃燈...你就說我缺乏基本禮儀...
我知道你沒有明指著我...........
呵....................................
好吧...我們來談談基本常識好了........
我在餐廳用餐也有一陣子了...說實在的用閃燈拍照這件事,是已經多到不奇怪了....
但我從沒在公車或捷運上看到有人在摳香港腳,也許inoue555大大可以試看看..
看大家會不會習慣................
你家門口被車檔住,你會習慣嗎?....現在還有這種人嗎....開什麼玩笑,就算不會刮它的車,也會請托吊車來處理..
請警察來處理...就只要打一個電話...還是你就真得默默地忍受而不作任何的表示...還是你就真得這樣過日子...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才真正缺乏基本常識吧.......
在把話轉回餐廳拍照用閃燈這件事來說好了....
如果你去餐廳用餐現發有人用閃燈讓你感到不愉快,你要怎麼作?
忍受這一頓之後,快來01這抱怨...
還是就直接請店家服務生或老板來阻止他人用閃燈...
因為它讓你用餐非常不愉快...老子吃餐花錢是來受罪的嗎....
我相信沒有人會因為用閃燈而被阻止...
因為我從來沒看過...我也習慣....
可以請你告訴我有那些餐廳禁止用餐拍照用閃燈....
但我卻可以告訴你我還沒有碰過禁止用閃燈的餐廳.....
到處都有可以用閃燈的餐廳歡迎你去用餐....
因為到處都有人在拍照呀.....
如果你這樣就認為這社會沉淪的話...
我就真得輸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