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封 wrote:
再這樣下去我怕路人會...(恕刪)
老實說,我也想跟你說省省吧
人家就是這麼堅持70-200光圈全開拍八人室內合照的論點,他也拿行動告訴你,你就是拿他沒皮條不是嗎?
他就是不管原PO有沒有70-200的鏡頭,他也不管現場可能有的行動限制,他就是要原PO拿著70-200的鏡頭光圈全開,退個幾十幾百公尺,藉此保障合照所有人都在景深範圍內,全部都清楚,問題是,這個方案實際嗎?而且這還不論現場有沒有空間進退。
還有一個問題是,退了那麼遠,還要原PO拿大聲公還是無線電對講機去指揮拍攝現場不成?
沒人說70-200不能拍八人合照,只是在那個場合,原PO手上拿的鏡頭才是比較好的方案不是嗎?
他的「視界」跟別人不一樣,沒關係,那是他的自由;只是原PO是受友人委託去幫拍合照,基於人情考量,原PO該顧慮的不是不一樣的「視界」,而是讓那八個人看到照片能接受甚至很高興有照片紀念才是吧?
有不一樣的「視界」是個人自由,但某些時候拍照就是要考慮拿到照片的人能不能接受照片的風格。
明明原PO的問題答案就很簡單
「加ISO縮光圈,如果原PO有閃光燈,拿出來補光就更好不過。」
為什麼一定要搞得很複雜,而且還沒比較好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