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桐花攝影首獎造假事件談數位時代影像後製意義


monkeywrench wrote:
我已經講很清楚了。就連沖洗軟片都是一次到位的工作,而且整捲軟片都要遷就一個設定。但是raw卻是給專家做就可以。


所以說玩底片玩出心得的人,給他一台 RAW 簡直是小兒科呀。
他在底片所面對的一切變因在數位時代都簡化到很離譜的幅度。
一整捲只能套用一個參數沖洗,但他會隨著場景需求儘量做到同一參數能有不同成果。

數位有其用法,但是對於玩底片起家的人,數位所要學的東西真的簡單太多。
有能力在底片上發揮實力者,數位內容只是做與不做的差別。

我沒有說玩底片有多高強,底片機當傻瓜機用的人也多的是。
但底片的高手玩數位.... 真的是看他想不想學而已。
-= 散仙 =-

monkeywrench wrote:
我已經講很清楚了。就連沖洗軟片都是一次到位的工作,而且整捲軟片都要遷就一個設定。但是raw卻是給專家做就可以。


抱歉喔...沖印軟片,如果你對掌控不是那麼要求,非得任何細節都要自己來的話,
你丟給沖印館,或是一些專業沖印軟片的人,他照樣幫你沖印得很好....

只有raw檔可以丟給專家做,底片不行丟給專家沖印??

況且我也不覺得raw檔處理,一定要專家來,
多用點心,自己去摸索研究,願意花時間去經營輸出過程,
一樣可以做得還有一定的品質.

況且你真的以為拍raw就無敵,拍raw就可以不重視快門.光圈.iso的設定,
那你也太天真了吧...

你根本不會思考。繼續掰只是浪費你我的時間。
sandyfdanss wrote:
但是那些講求一次到位、後製合成就不算攝影的人我實在懶得說了
布列松擅於決定性的瞬間,安瑟亞當斯玩分區曝光,森山大道街頭抓拍,郎靜山連人都剪剪貼貼
各位"只"認同一次到位的要不要替幾位大師比個高下?


他們的堅持是看內容的。至少我不記得布列松到過優勝美地拍個幾年風景,安瑟亞當斯最著名的應該也不是拍人像。有些東西是堅持,有些是作弊。中間雖有灰色地帶,但通常是很容易分辨的。

用料理的鐵人那種方法做菜是堅持。

用媽媽的方法做菜是傳統。

在菜裡面加很多化學調味料,用組合牛肉,用機器刮下來的雞肉做東西叫作弊。

sandyfdanss wrote:
要檢討的是現在的攝影比賽規則,什麼題材都規定不得後製本身就是一個有問題的規定
就像監察院彈劾柯文哲一樣,器官捐贈的SOP本身就有問題,去抓一個柯文哲有屁用
只要這個規則還在,就會製造出無限個柯文哲


SOP就是柯文哲自己做出來的。簡單說,當時通報檢驗結果的時候,如果他們說國語,就不會出錯。柯文哲想把責任推給誰啊?

當時就是通報的語言溝通出問題。這是weakest link。這個問題不是由領導人負責,難道是工友的錯?還是全都怪罪給體制?難道柯文哲要怪給資本主義社會、父權社會、中華文化五千年醬缸?

會訂這種規矩,
我猜跟背後很多"邪會"有關,
那些攝影邪會,
多數會員都是上年紀的老杯杯,
連電腦都不太會用,
當然要限制年輕人,
不過現在那些老杯杯也學會用電腦了,
自己會後製還搞更兇,連合成都出來了,
評審視而不見...

看來網路傳聞,暗黑內幕,不是說假的....
monkeywrench wrote:
這是考試用法律。事實...(恕刪)


你的觀念不也是法律道德,只要法律層面沒犯罪,道德方面就沒問題?

照你這樣說....所以亂丟垃圾也沒有道德方面的問題,因為垃圾上沒寫你的名字?

亂吐檳榔汁也沒問題?只要沒被抓到?反正檳榔汁上也沒寫名字?

你的道德居然還要計算成本?不就是拿到檢到物的附近警察局而已(一般人掉錢想找回錢,一定會死馬當活馬醫,警察局一定會去問的)?這需要什麼成本?還要請什麼福爾摩斯?單純討論撿錢處理方式而已,還可以弄到這麼大的成本?

挖塞....這樣的觀念還自己冠正確觀念,真有你的....原來台灣現在的觀念都是以法律論道德...你比恐龍法官還誇張,任誰都知道台灣法律漏洞很多也落後很多,這樣的法律你也把他當衡量標準喔

別的不說,光是那各撿到錢要索取回饋的,立法委員都把回饋金從3成降到1成,甚至曾經想過廢掉該法,所以這就是你說的法律方面的道德無罪?
我不一定支持國民黨,但我絕對不投民進黨,不投民進黨證明我眼光正確

monkeywrench wrote:
SOP就是柯文哲自己做出來的。簡單說,當時通報檢驗結果的時候,如果他們說國語,就不會出錯。柯文哲想把責任推給誰啊?


他沒有說只把責任歸咎在制度上,
只是說事情既然已經發生,除了相關人員責任需要釐清外,
制度也需要檢討,人的責任當然需要追究,
難道錯誤的制度不用?

鴕鳥心態???

多用心思考吧...
erspicu wrote:
沖印軟片,如果你對掌控不是那麼要求,非得任何細節都要自己來的話,
你丟給沖印館,或是一些專業沖印軟片的人,他照樣幫你沖印得很好....


我已經把前提講很清楚了,除非你看不懂中文字,要不然你該明白自己錯在什麼地方。

除非你已經知道那一捲底片拍攝時的狀況,並且心裡有處理的方案,根本不知道該怎麼調整藥水。我給你一捲我拍的底片,啥都不告訴你,你能從那個鐵殼看出要怎麼調整顯影最好嗎?還不就是個鐵殼上面印了Kodak和機器閱讀的代碼而已。你怎麼知道我是整捲軟片都曝光不足?

如果你敢講沖片的藥水成份、溫度、時間,你就一定是要求掌控。但是沖片的人不知道你的曝光等狀況,他怎麼替你決定?

相反的,raw就很簡單。因為做錯以後大不了就是重做。這跟沖片比,技術真的很簡單。我沒說錯。我可以把raw交給懂「攝影比賽」的人(有沒有那種人我不知道),如果他知道那個評審的口味,就能替我開刀加工raw,變成最合乎評審口味的菜。

就算做錯,重來一次raw也不會壞掉。我還可以換另一個專家。

你能沖片壞掉了再來一次嗎?

這就是一次到位。
monkeywrench wrote:
如果你敢講沖片的藥水成份、溫度、時間,你就一定是要求掌控。但是沖片的人不知道你的曝光等狀況,他怎麼替你決定?


如果不搞個人特性或是特色的話(因為某些目的都刻意稍微過暗或是過曝這類的),
基本上按照共識去拍攝,
用sop去沖印,多數是ok,
了不起再針對軟片特性下去校調,
不然你以為小時後流行的傻瓜相機怎麼來的?

我又不是沒玩過底片,數位相機這種東西也是在我大學時後才開始普及的...
mido108 wrote:
別的不說,光是那各撿到錢要索取回饋的,立法委員都把回饋金從3成降到1成,甚至曾經想過廢掉該法,所以這就是你說的法律方面的道德無罪?


那是笑話。

撿錢和找人都可能要成本。民法當時只是給個請求權上限,但是沒把話說清楚。任何一個有腦袋的人都會接受我的解釋。

至於後來的立委,一開始獅子大開口的就解釋錯誤,後來要修法是錯到更離譜。這就是你們讀死書的結果。

我給你的兩個例子如果不看,別浪費我的時間。

monkeywrench wrote:
他們的堅持是看內容的...(恕刪)
SOP就是柯文哲自己做出來的。簡單說,當時通報檢驗結果的時候,如果他們說國語,就不會出錯。柯文哲想把責任推給誰啊?

當時就是通報的語言溝通出問題。這是weakest link。這個問題不是由領導人負責,難道是工友的錯?還是全都怪罪給體制?難道柯文哲要怪給資本主義社會、父權社會、中華文化五千年醬缸?


攝影的規則跟醫療的行為不能混為一談,
這當中有許多不同點,要討論請另外開...

同時建議你認真看一下這個器捐制度的問題,
而且柯P沒有完全說責任不在他,
更何況這個工作當初政府是怎麼看待的?
做好無功做壞就彈劾?有問題就是要設計人負責?
那這當中傳錯話或聽錯者的責任都沒有?
要彈劾的就偏偏只有設計者一個人?
只能說吃力不討好!

算了,不要歪樓了,還有不同的事情請不要拿來類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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