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sson wrote:
因為p兄認為風景攝影就是翻拍大自然的風景,就像翻拍古畫和照片那麼容易且沒創意
不過p兄也詞窮了,連出租房間都用來解釋原創性和著作權...
殘念
我在這裡說可不是在解釋原創性和著作權喔
我說的是被授權人違約時是否應以刑法懲罰之問題
http://www.copyrightnote.org/crnote/bbs.php?board=6&act=read&id=63
Hsin Huang wrote:
二房東合法?在合約上沒有注明要當二房東然後跑去當二房東您稱為是合法?您是律師吧?我的房客把她男友接進來住,男友沒有在合約裏,就被我經法院把她趕出去了,P大,我很尊敬您的專業,但是您所提出的見解實在不能為大眾認同,或許我們都不對,但是我們的基本道德,不是我的,未經授權就是偷的(照您二房東例子),我們也都了解,由法院判決才是正解,而您,我相信大部分網友們都了解您的立場為無罪,也不用再繼續強調了,多謝,新年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