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那些帶相機到餐廳拍美食的人~多替別人想想

bryantchen23 wrote:
lan2000 wrote:
如果我在整個用餐過程他們不給拍照~有出來制止
那基本上我回家後也會將照片都砍掉~Blog 也不會出現有任何與這家餐廳有關的字出現

這家餐廳也馬上列入黑名單,從此不會再去,有朋友想要打聽這家
我也會說壞話~說那家餐廳氣氛很差~不優 (我沒說謊話喔)
(恕刪)



那麻煩請你把你的黑名單分享一下.
也許我會很喜歡那些餐廳的服務...


麻煩儘快分享, 我也想去這種禁止拍照的餐廳
吃個飯還要看一堆人擺 pose, 拍食物的餐廳還更不想去
www.luckymotel.com.tw news.net-city.com.tw
jen622 wrote:
我什麼時候說沒有明文...(恕刪)


只要在搜尋引擎輸入餐廳和閃光燈兩組關鍵字,
你就會發現多數人觀念還是使用閃光燈會影響他人用餐。

討論串雖不代表全部,但也算是一個縮影,
一路看下來,那麼多人認為在餐廳使用閃光燈會影響用餐氣氛,
你還能振振有詞宣稱在餐廳使用閃光燈無所謂,
那麼究竟是這裡的多數人小心眼,還是你根本不在乎別人的感受?

當多數人都認為閃光燈會造成影響的同時,
你卻宣稱因為餐廳沒明文禁止,所以大家要習慣,
所以若依你如此的邏輯,我舉例的事當然也在你邏輯的範圍內。

至於小孩子在餐廳跑來跑去很讚,叫做活力?
哪天你的小孩或別人的小孩撞到服務生,
灑了自己或別人一身滾燙的湯汁,看你還能不能說讚。

活力不是用對他人造成困擾的方式來表現的,
活力若是舉止不得宜,就會變成缺乏禮儀。


monster8564 wrote:
這種小事也在計教...(恕刪)


吃熱炒或去居酒屋、PUB、家庭餐廳,當然不會有人和你計較吵不吵,
但可不是所有餐廳都走這種路線。

在適合的地方,做適合的事,所謂禮儀不過是如此,一點也不難。
arthurp wrote:
吃熱炒或去居酒屋、PUB、家庭餐廳,當然不會有人和你計較吵不吵,
但可不是所有餐廳都走這種路線。

在適合的地方,做適合的事,所謂禮儀不過是如此,一點也不難。...(恕刪)


尊重別人吧,如果某些場合問過店家,才做
monster8564 wrote:
原來你是說高級餐廰,...(恕刪)


老實說也不用到高級,
個人認為不是按價位分,而是餐廳經營風格來區分。
擺明不是給人開同樂會風格的餐廳,就不應該吵。

不過現在景氣不好,很多店家怕得罪客人,
原本會要求的,就變成要等客訴才處理了。
我膽子大敢講話就還好,但其他被影響的人就可憐了,
畢竟不是每個人都不怕遇到不講理的人。
最好是閃光燈沒有直接對著其他人打就不會影響到其他人

怎麼會一點基礎概念都沒有阿??


拍個一張兩張的都會覺得被影響到用餐了

一般不會說出來或投訴是因為覺得"忍一下就好, 反正也不會一直閃"

不代表其他人就必須忍


哭咧


jen622 wrote:
我什麼時候說沒有明文...(恕刪)


沒有明文規定 不能用閃光 就可以一直拍拍拍

我今天花錢來吃飯 你拍你的照片 本來就與我無關

但是你用閃光影響到我吃飯 那就是你不對 我未何要去習慣你??


如同今天你要抽菸是你的權利 但是你沒有權利在我旁邊未得我同意抽菸 因為我不想吸二手菸

同理

今天你要拍照是你的權利 我無權干涉
但是一旦你影響到我 不管你是閃燈 還是移動位置妨礙到我用餐
我都會請你停止
因為你沒有權利妨礙我用餐



我不需要去習慣你 因為我只需要保障我的權利...

在保障自己權利的同時 請自重 不要去影響他人的權利


如果你看不懂 聽不進去 那只能說 兩個世界各自活
如果小弟今天有幸遇到這種人 我會毫不考慮的制止對方 包括您
數位生活是侵蝕我們生活的惡魔,但是我卻甘願出賣給它...給我數位其餘免談
lan2000 wrote:
"只要不給拍照你就要...(恕刪)



我跟你最大的不同就在於
我上來抱怨是希望大家對於攝影的道德觀念能更好
你的抱怨是希望最好那邊都可以任你拍~攝影道德的下降
就這樣
真不知道這社會是怎樣了
明明白白的一個錯誤的例子
你不會這樣做很好
你不認同我的文就算了
還回文的好像
他們也沒錯阿~
大家都這樣嘛~
不給拍的才過份吧~

就好像如果我今天po文說
飆車族打人的不應該
你也不飆車
但卻跑來留言說
可是他們自己晚上要跑出去不能怪飆車族一樣
莫名其妙嘛
你自己想是不是
今天我的抱怨合情合理
總歸一句就是個人人品
如果你覺得他們這樣干擾到別人 並沒有怎樣
那我想
我來po這篇文的目的就失去了
lan2000 wrote:
我拍食物是不會開閃燈...(恕刪)


這道理如果說的通的話

我還滿想看看這位板友去上五星級餐廳吃飯的

如果被制止不能拍照的話 不知道你敢不敢跟大家說那間五星級餐廳服務不好

樓主+1

這一切都是資訊太發達了
jen622 wrote:
我什麼時候說沒有明文...(恕刪)


看到你的大頭照 就不難明白你對於禮儀的水準為何是如此
因為連一張臉給你切正方形的大頭照 都可以如此地沒有邏輯
我強烈質疑你連構圖都不會 所以請不要大言不慚的在這裡討論什麼閃光燈閃不閃的問題
因為你都是用閃光燈來克服現場環境的問題吧
難怪可以無視別人使用閃光燈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