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就像上面有大大所說~可能原本那邊就有之前人踩過的洞,當然~不能以這樣的藉口就說他們沒錯~但真正的問題是不是有可以處理的方式?
hsunming wrote:
http://pho...(恕刪)


謝謝您的建議

至於有沒有法律問題

如果有涉及法律問題 我很歡迎他們來告

我所PO的相片是他已經公開在網路上的相簿

我也將該網址貼出

至於是否遭他人謾罵 我想這不是我能所控制 也不是我的原意

再次謝謝您的指教

af86818 wrote:
我很歡迎他們來告...(恕刪)


沒錯 就是歡迎來告 讓大家看看究竟誰最沒有公德心
hsunming wrote:
…你這樣將別人的照片引用或是放在論譠上給其他人來漫罵,你的方式就是正確的?是否有法律上的問題?還請三思...(恕刪)
這應該算是「公益」的目的,會有什麼法律上的問題?請勿危言聳聽。

把花踩壞,構成毀損罪,這才是法律問題。

hsunming wrote:
…而且你的這樣舉動~是不是造成別人的不便?...(恕刪)
有什麼不便?願聞其詳。

倒是踩進花圃的錯誤示範,如果引起他人效法,才真是造成大家不便。
他已經跑到我的相簿留言板裏要我道歉

哀~~~

真不知道要怎麼說

好吧~~你要告我就快去告我好囉

我等你來告
af86818 wrote:
他已經跑到我的相簿留...(恕刪)


看來是 "見笑轉生氣" 相簿關了~~,就是要捉出來,才能減少違規的人.....
請不要模糊焦點

踩花的人到底有沒有錯?
這年頭公德心教育 到底怎麼了?
賤踏草地 到花圃中拍照
你敢告訴你的下一代 可以這樣做嗎?
大家的反應 怎不是群起攻之 那幾位女生呢?
RX影像生活誌﹝永飽安康﹞ http://blog.xuite.net/rikichen/rx/

應該有兩條可以告.

1. 未經原作者同意, 引用、展示、塗改原作者作品.

2. 有可能涉及公然侮辱, 毀謗.

沒有公德心往往沒有犯法, 用犯法的行為反制, 受到傷害的是自己.
Limitation frees creation.

joykafka wrote:

應該有兩條可以告....(恕刪)


貼出來的人,文字上沒有污辱,毀謗的字眼喔

台灣著作權法
大家可以參考一下

公然汙辱,毀謗??????????

他是陳述事實
毫無污辱,毀謗等字眼

警察跟法官不會那麼無知啦
今天af86818不是以攻擊,污辱等方式發表照片

而是勸人向善 保護山林

即使今天a被告了
我不相信國家會讓那幾位要告人的多好過

如果今天a被告了

請上來告訴大家
小的第一個聲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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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修改
謝謝各位大大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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