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痞子英雄首部曲:全面開戰』電影海報,已圓滿解決

就說是侵權嘛~果然怕被告~合解的好阿
總比有些不懂法律的硬要玩法律~
玩不贏還要說自己拍的很棒
要他拍又拍不出來的好

同樣是風景照
為什麼dvy這位高手就拍的這麼好啊?
好豐富的意境
為什麼沒被國家地理選上呢?
如果你為了某件事站出來,永遠都會有人支持你或反對你。如果你不表明你的立場,永遠都沒有人會支持你或反對你。

亞利安星人 wrote:
最近剛好有個英國的案子~~大家可以參考一下~~

相似的照片構圖也算侵權?



相反的案例也不少喔

如 Ets-Hokin, Jack Leigh , Sahuc

http://powerslide.artistswanted.org/exposure2011
~武藤~ wrote:
ya~~p大
你輸了喔~~哈


你還真愛野人獻曝啊

我這邊不成立的案例更多勒

如Ets-Hokin, Jack Leigh , Sahuc

您就別在那邊坐井觀天了

http://www.csusa.org/caw/caw_2006_teachers_articles_visual_art.htm

http://powerslide.artistswanted.org/exposure2011
powerslide wrote:
相反的案例也不少喔

如 Ets-Hokin, Jack Leigh , Sahuc



相反的案例數目遠大我舉的這個啦~~

光國內林先生的案子就不少了~~

只是剛好最近看到給大家參考一下
powerslide wrote:
你還真愛野人獻曝啊我...(恕刪)


撲茲~就這次的案子~你完全輸了
面子裡子都沒了~哀
不用再辨了啦
我可以笑著睡了~
感謝你給我快樂的一天撲茲撲茲
(((狂賀~劇組願賠償樓主侵權損失~合解囉))
詳情請見1629樓
~武藤~ wrote:
(((狂賀~劇組願賠償樓主侵權損失~合解囉))
詳情請見1629樓


您這麼快就自打嘴巴啦

前面不還嚷嚷要法院給個公道哩

您既然這麼有信心

應該堅持下去的啊

支持樓主告到底啊

怎麼能被金錢給收買勒

~武藤~ wrote:
請問法院什麼時候說版大的作品是單純的阿?
別拿別的案子來說這張照片~
說不贏就拍贏給我看
http://powerslide.artistswanted.org/exposure2011
ff7 wrote:
同樣是風景照為什麼d...(恕刪)


因為那是糖水照


針對國際賽作品的表現,評審蔡文祥、郭力昕、簡扶育、黃子明皆認為,參賽者多有紮實的經驗基礎,題材廣泛多元,以寫實記趣為主,甚少有作假、矯情或類似沙龍照的唯美作品參加,在歷來攝影比賽中實屬難得。整體來看,參賽作品中很多為反映真實,甚至取材走向俗艷八卦如鋼管辣妹;純樸自然如原住民生活等具台灣特色的文化縮影。得獎作品都具有強烈的人文色彩、地域特性或幽默特質,直接用影像感動人。
http://powerslide.artistswanted.org/exposure2011

vul3j9 wrote:
果真是跳針大大,難怪...(恕刪)


這位大哥,
以老 P 自瓜的自傲程度,
他辦的到早就拿照片來 "嗆" 死偶啦,
你沒看到他前面百張狂貼的壯舉嗎?
偶可是等了他快兩個月都只等到 "噗哧噗哧噗哧" 的說.....
如果電影公司不誠認盜圖不誠認,當然是法院見真章,如果電影公司願意合解,表示自認理虧,那麼公理己找到,如果繼續吵,就是有可能合解金談不攏。

P大曾經說: 不是死要錢?除了真理外,誰不是工作來賺錢,又不是社工,自願工,做免費的?每一個人在這個社會裏,都是付出的一個各體,也是一個回收的各體,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責任需要去執行。

P大指出很多案子不成立的案子,但是網友也舉出案子成立的例子,所以我才說P大的意思我們都了解,但是您仍然不是法官,無權做判決。

如果電影公司願意合解,而樓主也不出聲,可能得到合理的價錢(合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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