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別玩街拍啦,法律是殺死街拍攝影的元兇。

若人的眼睛等同於鏡頭

走在路上發現有人在看你

你會不會告他侵犯你的隱私權??

(還是要像飆仔一樣回敬一句看三小??)



若畫筆和紙張等於鏡頭

走在路上發現有人朝著你寫生

你會不會告他侵犯你的隱私權??


或者

我今天回家把剛剛在路上遇到某個有趣的路人甲

長相如何 穿著如何 表情如何 正在做什麼事......

寫進日記、發表到部落格上

路人甲會不會告我侵犯他的隱私權??


那麼拍拍路上的貓狗呢??

貓狗主人或者保育團體恐怕也會告你侵犯動物的隱私權......


那麼拍拍路上的建築物呢??

屋主或者所有人是否也有權利跳出來告你侵犯他們的隱私權......




台灣不是一向號稱是個對觀光客友善熱情的國家嗎?

提供給個不同的思考
個人看法,在街上拍同伴連帶街景路人入鏡當然ok
一般人看到有人在攝影都會閃鏡頭的,拍街頭建築只要不正對着路人拍當然ok
拍路邊值得拍的人物或拍人家店裡景物就要取得人家同意了,只要尊重別人
街拍那有障礙?就是一些人拿着相機就自認是攝影師像攝影記者一樣大剌剌拍起來
才會惹人反感。

穿長靴的貓 wrote:
若人的眼睛等同於鏡頭...(恕刪)


不錯, 給了許多不同層面與角度面向的思考! 謝謝意見分享!
能不能請那些主張街拍是你的自由的人

在街拍時如果會把照片放上公開網路相簿的

在街拍時在身上掛一張牌子

上面寫著"我正在街拍"

這樣讓不想被拍的遠離你們

這樣就皆大歡喜了

問題是你們肯這樣做嗎?

如果這麼簡單的事都做不到,你們有何街拍的資格?

chenyujia wrote:
我想知道拿著相機對著...(恕刪)


對方可以懷疑你~
可以用正當不違反法律方式請你秀照片吧?

但最好不要這樣~感覺很不禮貌~~~

有一種...拿槍指著你但沒開槍一樣~~~
果然如同我前面寫的,過了這麼多年,水準還是差不多

認為「街拍」就一定要對著人拍、追拍、拍裙底、噁心、侵犯隱私、侵犯肖像權的人,還是那麼多

而認為為什麼不能拍似乎聲音小了一點

看來法治教育並沒有變好多少,但暴力、暴戾、被害妄想仍然是那麼多

無所謂,反正網路上嘴砲不就是這樣,等到時候真的要去告人或被告了,才會發現原來錯得那麼離譜
敗家真是無底洞阿~
請先把你的帥帥照貼出來!甚麼!?你不願意曝光
那你街拍路人活該倒楣要讓你拍??
還嫌路人素養不夠?
讓你拍是同情你,不讓你拍剛好而以!!
拍拍拍,拍很大? 還上來叫囂,,,,,,,,,,,,,,,,,,,,,,
撇開肖像權、著作權那些法律層面的東西不談
還不就是接受被拍or不想被拍那麼簡單嗎
人家不想被拍你就不要拍不就好了
不然就是拍完後詢問對方是否同意剛才對他拍照
如果他不同意的話就當場刪掉嘛
你都要人家尊重你的街拍權益了
難道你就不用尊重人家不想被拍的心情嗎
毛治國:『開車的人自以為很了不起,只要我上路,路就是我的,你們擋我的路就是不對,我最大!』

3516504 wrote:
剛看到一則新聞:『專...(恕刪)


這文章...感覺就是一個白目所言

什麼叫做法律無限上綱?

搞不清楚狀況
這年頭會拿相機連最基本的尊正都不用了?
不想被拍還會被嫌不懂街拍藝術...
過度膨脹的自我意識
難怪大家一直覺得品德教育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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