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機械相機就是一些齒輪彈簧的組成而已,並不是電子產品,而底片感光既不會放出電磁波也不會爆炸,所以不受"起降或一萬呎以下"等等規定管轄,本來就可以用
再來,關於遵守空服員的指示,空服員就是受過訓練,具備常識知道機械相機不是電子產品,他們根本就不會擋
最後,如果什麼都要"出示民航主管單位之許可文件",那就不用玩了阿,一副眼鏡一支口紅一雙氣墊鞋全部都"出示民航主管單位之許可文件"嗎,這豈不是天下大亂
為了不要所有人無所適從,為了不要讓人一律把帶上飛機的東西件件送驗,所以才事先公佈規則給大家看
都不看規則也不用common sense判斷只有籠統地"申請民航主管單位之許可文件"沒有比較高級
真的想要在飛機上拍攝短片的單位,我想在此需求之下向民航主管單位申請才有道理
我們都知道不可以帶爆炸物,尖銳物品,100ml以上液體,所以也遵守,然後大家規定內就相安無事,不會被罰也不會墜機,世界就是這樣運作
所以你的意見似乎找不太到重點~
Funnyshow wrote:
航空運輸之所以是最安全的大眾運輸工具,最主要就是有嚴謹的專業態度!
1,所有使用於飛航器內之設備必須經由民航主管單位許可。
2,旅客個人3C電子產品除非經認證並取得民航主管許可否則禁止於飛航過程中使用。
3,除非特許,乘客個人之電子產品不得於起降階段使用。
空服員在飛機上最重要的工作是維護乘客的安全,只是應為飛機太安全了大家都忽略了這一點。
飛機於起飛及降落實是高風險階段,乘客應遵照空服員指示行動。
如果你認為你所持有的產品(不論是機械式或電子式)並不違反飛行安全,請出示民航主管單位之許可文件!
再強調一遍「執行飛航安全的工作是嚴謹的、是規則至上的、是毫無通融空間的」!
請讓專業回歸專業,也請用專業說服專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