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痞子英雄首部曲:全面開戰』電影海報,已圓滿解決


liujoey wrote:
此張攝影作品,為本人...(恕刪)




告的贏有鬼 圖像差很多...


明明許多建築細節都不同....


還有 樓主要來這取暖的話 請拿出直接的證據來正名 對方是

痞子英雄劇組 以及盜圖的更直接證據...


否則樓主討不到便宜吧

ff7 wrote:
有阿...犯人被警察...(恕刪)

開始有人在護主了
這位大大有到過樓主FB上看過嗎?!...

要求電影痞子英雄及高雄市政府,重視智慧財產權
http://www.prajnaworks.com/BWEI/

官方網站一上線,就被我遇到了,底圖還是使用我的影像。



痞子英雄
www.prajnaworks.com



官網網站連不上去似乎有蹊翹阿..
aVAN說: 奉行痴漢主義,服從阿蓋領導

炭燒系男孩 wrote:
有權保持沉默

沒聽過嗎?


(恕刪)


電視看太多..
這是有直接證據證明你已經觸法,且案件已經進入法院審理程序時
被告有權利執行[緘默權]

而不是在兩造尚未進入司法程序時再用的。
現在使用叫做[默認]~

ff7 wrote:
有阿...犯人被警察...(恕刪)


那誰被警察捉了?
雖然我有一點點靠北 還有一點點機車..不過~我絕對是個好人

窮苦人 wrote:
開始有人在護主了...(恕刪)


偏偏這時候官網又連不進去
媽?爸?老師?天父?是我想太多了嗎
如果你為了某件事站出來,永遠都會有人支持你或反對你。如果你不表明你的立場,永遠都沒有人會支持你或反對你。

kevin7563 wrote:
電視看太多..這是有...(恕刪)


多謝賜教~長知識了
雖然我有一點點靠北 還有一點點機車..不過~我絕對是個好人
還沒有人被警察抓...所以實在不需要保持沉默...
炭燒系男孩 wrote:
如果拿不出來就認錯賠錢!!!
但如果拿出來不是同一作者呢?!

自己看清楚吧...大樓內所有燈光位置都相同,還需要辯解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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