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keone wrote:'攝影比賽'和'美...(恕刪) 偶踢爆過比賽--所以杭菊不再辦攝影比賽"攝影比賽"和"美展攝影類"的差別到底是?!目前在台灣得到的定義是:攝影比賽:好康的得時鐘.歹康的得蕃仔火美展攝影類:只要偶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美感是天生的,藝術氣息也是天生的,當然勤能補拙,可是先天不良後天失調,只咬著一按定生死無修,只咬著白平衡。真的,該鬆手就鬆手吧,施主。。。。這是手機拍的,全球有不少粉絲,他沒有為得獎而拍,也沒有拚死抗議比賽不公,他只是拍他想拍的,而後上傳將他的喜悅分享,不在乎白平衡,可是手機也能張張動人。。魯班都能巧手化神奇,木鳥騰空飛,手機達人也能讓人賞心悅目的感受到他想呈現的情感意境。。自己認為感動真的沒啥用,能感動成千上萬的人或許真的是他散發出那能量了。。一來天生,二來努力,真的別無捷徑。。。。。手機拍的。。。。當會欣賞別人的作品時,才有可能看見自己的不足。。當放下心中的懸念時,或許是可能出關的當下也難說個準。。有時候想想,背那麼重的相機設備,結果拍那鳥樣。。真的,不如手機輕鬆自在。。 真的無言,只能說,天份不好不用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