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中拿了相機....就忘了最基本的尊重

馬克蘇 wrote:
對很多人來說,拍照不過是留下美麗的事物,在公共場所,哪裡有什麼不正大光明,拍攝美的事物,哪裡有什麼惡念,本來就沒什麼惡念,問心無愧有什麼奇怪...(恕刪)

很抱歉
你可以記錄美麗的事物
帶回家慢慢欣賞
但是別忘了
很多事物是明定不得攝影的
更何況是"人"

你說拍攝美的事物,哪裡有什麼惡念,本來就沒什麼惡念,問心無愧有什麼奇怪
那為什麼不敢問對方是否同意?

isdera wrote:
這麼喜歡這樣延伸、這樣舉例...
那麼.. 來吧..
以後各位去禁止攝影的地方,是不是眼睛要閉起來!?
怎麼會認為眼睛吃冰淇淋和拍回家慢慢看是一樣的事情呢?

說的太好了
就不知道那些主張拍攝記錄美麗事物沒有錯的人
是不是敢去不得攝影的地方
去爭論自己沒有錯

馬克蘇 wrote:
「被害者」是誰?被拍的小女孩?還是攝影者?小女孩怎樣了嗎?沒有嘛!
我看到的是攝影者被強迫刪除照片,還被帶到警局騷擾,誰才是被害者?
自我保護不代表可以忽視別人的權益...(恕刪)

這麼喜歡延伸
我也來延伸一個
電影院你們敢去攝影影片嗎?
也可以說你們沒有盜版的行為啊
被害者是誰?被拍的影片?還是偷拍的人?影片有怎樣嗎?沒有嘛!
講到底,也不過是仗著法律沒明定,來侵犯他人而已
馬克蘇 wrote:
「被害者」是誰?被拍...(恕刪)

---------------------------------------------------------------
看來您那句"人必自重而後重之"
果然是說給別人聽 而不是說給自己聽的
相機只是眼睛的延伸
可是眼睛所看到的東西並不能加以利用
而相機可以

我們說的是尊重
不是問心無愧 或心有惡念
說了那麼多模糊焦點的事情
到頭來 您還是沒有沒有尊重別人
建議您 "人必自重而後重之"這句話您還是收起來吧
免得丟人現眼
--------------------------------------------------------------
以上非本人言論, 幫人代為轉達



我的想法
大家看事情的角度不同
老話一句
你覺得你ok, 別人呢?

沒人說拿相機就該死
相機不過是個工具, 最近幾年才普及起來,
在法律沒明確規範前, 你想幹啥就幹啥好了
bluejazz0924 wrote:
小弟從事婚紗工作~~通常假日高美館有很多業餘攝友會去拍照~當天我帶著客人到那去外拍
拍到一半確發現有人拿著長鏡頭~對著我們在拍~拍也就算了還在背景後剛好變路人甲~
當下馬上揮手示意請他停止拍攝他才離開.....當下真的覺得連 一點最基本的禮貌都不懂
至少尊重我的客人吧...........
我的客人也覺得莫名其妙沒經過他的同意在拍啥....今天假如是各位在拍照後面有人沒經過
你的同意拍攝~或著你是那個客人~~各位心裡做何感想....??
(恕刪)

看完你的文...發現你的心態很自私、自大、自以為是
高美館是你蓋的?
土地是你家的?
有本事就自己買塊地去搭景
愛怎麼拍就怎麼拍
在公共場所...你沒資格要求別人要怎麼樣!!
daKKK wrote:
......
真正的尊重是協調下的產物
......
尊重並不是一個固定的形式 攝影者 被攝者一定要做到什麼行為才是尊重
尊重就是最後互相協調下的雙方都可以接受的感受問題
......


話人人會說...

但是你們主張可以隨意拍的人,有先"協調"嗎...
就以上一篇篇討論看下來是沒有...
反正我在公共場所,你也在公共場所,先拍了再說...

你講的"今天有人在前面拍我 我不喜歡 馬上發出制止手勢 攝影者也停止了",這頂多叫做"遲來的道德"...
還談不上"尊重"...

你說:尊重就是"最後互相協調下"的雙方都可以接受的感受問題
不知道你講的"最後"是什麼意思...
拍完"之後",被攝者來制止之後再來做最後協調嗎...?
這就是你所謂的"尊重"?

還是簡單一個問題,在你"針對"一個人(或一組人)拍攝"之前",先徵求對方同意,很困難嗎...?
或是因為要"偷拍",所以不敢去問...?
(請看清楚,重點在於你攝影的主角,不要再拿那些景帶人的例子來說...)
咖啡黑元素 wrote:
看完你的文...發現...(恕刪)

看完你的文...發現你的心態很自私、自大、自以為是
高美館是你蓋的?
土地是你家的?
有本事就自己買塊地去搭景
愛怎麼拍就怎麼拍
在公共場所...你沒資格要求別人要怎麼樣!!
---------------------------------------------------------------------

有道理!
所以,同理:
對於喜歡針對性偷拍或側拍的人,
有本事也自己買塊地搭景,自己花錢請MD!
愛怎拍就怎拍!
在公共場合.. 你們沒資格要求路人要給你拍或怎樣的!
金牌屁蔥
ncume wrote:
建議您 "人必自重而後重之"這句話您還是收起來吧
免得丟人現眼


SO,這樣是你不尊重我還是我不尊重你?

ncume wrote:
----------...(恕刪)


我覺得OK,不代表別人覺得OK,說的沒錯

所以你就能強迫別人一定要說「不OK」嗎?

我認為沒經過別人同意就拍,有點不夠禮貌,但我不會「要求」別人一定要如此

沒錯,大家看事情的角度不同,因此我認為沒有必要那麼偏激,拿相機沒有詢問就拍陌生人,最多就是禮貌不週而已,犯法嗎?妨礙別人自由嗎?需要用法律規範嗎?


附帶一提,「相機只是眼睛的延伸,可是眼睛所看到的東西並不能加以利用,而相機可以」,這並不是正確的,自古以來就不是,如果你說的只是照片,那的確,眼睛無法生出照片(至少目前不行,但不保證未來不行),但眼睛看過的東西,就不能利用嗎?那你想的太淺了

而有人提到所謂電影院、不能攝影的地方,那都跟我們今天討論的東西不一樣,有不同的範疇,就不再贅述
敗家真是無底洞阿~
isdera wrote:
有道理!
所以,同理:
對於喜歡針對性偷拍或側拍的人,
有本事也自己買塊地搭景,自己花錢請MD!
愛怎拍就怎拍!
在公共場合.. 你們沒資格要求路人要給你拍或怎樣的!


有道理,所以,偷拍或側拍的人,從來也沒「要求」別人給他拍

還要再繼續嗎?


越來越有種跟人討論電磁波到底有沒有害的感覺
敗家真是無底洞阿~
馬克蘇 wrote:
有道理,所以,偷拍或...(恕刪)

當然沒要求啊!
就像小偷偷東西偷車,也沒要求物主要給我偷啊!
金牌屁蔥
馬克蘇 wrote:
沒錯,大家看事情的角度不同,因此我認為沒有必要那麼偏激,拿相機沒有詢問就拍陌生人,最多就是禮貌不週而已,犯法嗎?妨礙別人自由嗎?需要用法律規範嗎?
(恕刪)
而有人提到所謂電影院、不能攝影的地方,那都跟我們今天討論的東西不一樣,有不同的範疇,就不再贅述...(恕刪)


對阿
最後,你也只能仗著說法律沒規定而已

另外,請問哪裡不一樣?
一樣是你主張的沒有犯罪行為,沒有受害者.被拍攝的人事物並沒有因此損傷
還是只是你目前想不到理由,所以這樣說?
二者的差別只是在
有龐大的片商去要求政府制定法律規範
而我們一般人沒有那種後台而已

如果是這樣
那到底是誰仗什麼欺什麼?

馬克蘇 wrote:
有道理,所以,偷拍或側拍的人,從來也沒「要求」別人給他拍...(恕刪)

連這種理由都有臉講出來了
大家還有需要尊重這些攝影者嗎
isdera wrote:
有道理!
所以,同理:
對於喜歡針對性偷拍或側拍的人,
有本事也自己買塊地搭景,自己花錢請MD!
愛怎拍就怎拍!
在公共場合.. 你們沒資格要求路人要給你拍或怎樣的!(恕刪)


你也知道公共場所4個大字喔?

你既然自己出來拋頭露面

就要有被看被拍的認知

不然你去夜市,大喊『今天老子(老娘)不給看』,你是要夜市撤走還是清場?

我看是你會被當成神經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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