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們一起來釐清拍照者與被照者間的權利,
與雙方應持有的態度如何?
從拍攝者的角度來看;他有攝影器材,他想拍什麼題材,什麼內容,
只要不涉及"不法",我想這是他的權利,旁人應無權干涉才對.
但街拍這個主題之所以會引起討論,主要是涉及不知情的第三者.
底下我們就以數個場景分開討論之.
1.當被攝者知道被拍時:
1-1.被攝者不滿被拍:結果很簡單,拍照者自行刪照片,並道歉了事.
1-2.被攝者好奇詢問:結果是據實以告,並徵求對方同意,將照片放至大眾傳播系統中.
1-3.被攝者不表態:我想這是大家常遇到的場景之一.被攝者有可能暗爽,或暗幹在心裏.
可是對方不表態,拍攝者也無從得知.只能單純的根據自己即有的拍照權利繼續拍照.
至於會不會被人罵白目,就要看拍照者察言觀色的功夫囉.不過愛拍照的人通常察言觀色的功夫
都不錯才對....

2.當被攝者不知被拍時:
2-1.即然對方不知,自然沒有什麼好討論的....

接下來針對1-3及2-1的場景,我們要討論的是把照片放上大眾傳播系統中的結果:
1.對方發現時:
1-1.對方不滿:道歉並立刻取下.
1-2.對方滿意:可順勢提出送照片的公關動作.
1-3.對方不表態:即然不表態,那就一直放著囉.
2.對方沒發現時:
2-1.即然對方沒發現,自然沒什麼好討論的....

3.對方沒發現,但網友發現時:
3-1.網友滿意:感謝欣賞囉.
3-2.網友不滿意:
3-2-1.針對作品內容不滿意:謝謝批評指教,努力改進之.但若內容會引起大多數人不滿,即刻下架之.
3-2-2.針對作品未告知被攝者即放置網路之行為不滿:
以上是以拍攝者不違法的情形下所做的演譯,若有錯請指正.
至於3-2-2的場景,想請各位網友發表意見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