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拍作品應否公開發表之我見

基本上,這種文章實在粉難給他加分,但是我想杜部長應該要給他頒個獎...
現在的小朋友已經越來越看不懂這種文章了...
十年後,文言文可能要列在歷史課,而不是國文課了...

離題了,不過對於樓主的想法還算贊同,但也想小小聲的說一下...

過與不及都不好,還是適當一下吧...
這種砲類主題辯個1000樓我都不覺得驚訝.

只是文字寫法較嚴謹也會拿來討論...

我邪惡的想著, 您是想先用文字深度來過濾參予討論者吧... XD

再蓋個1000樓好了!
Group Therapy, Above and Beyond.
OK...即然大家對街拍這件事有這麼多的意見,
那我們一起來釐清拍照者與被照者間的權利,
與雙方應持有的態度如何?

從拍攝者的角度來看;他有攝影器材,他想拍什麼題材,什麼內容,
只要不涉及"不法",我想這是他的權利,旁人應無權干涉才對.
但街拍這個主題之所以會引起討論,主要是涉及不知情的第三者.
底下我們就以數個場景分開討論之.

1.當被攝者知道被拍時:
1-1.被攝者不滿被拍:結果很簡單,拍照者自行刪照片,並道歉了事.
1-2.被攝者好奇詢問:結果是據實以告,並徵求對方同意,將照片放至大眾傳播系統中.
1-3.被攝者不表態:我想這是大家常遇到的場景之一.被攝者有可能暗爽,或暗幹在心裏.
可是對方不表態,拍攝者也無從得知.只能單純的根據自己即有的拍照權利繼續拍照.
至於會不會被人罵白目,就要看拍照者察言觀色的功夫囉.不過愛拍照的人通常察言觀色的功夫
都不錯才對....

2.當被攝者不知被拍時:
2-1.即然對方不知,自然沒有什麼好討論的....

接下來針對1-3及2-1的場景,我們要討論的是把照片放上大眾傳播系統中的結果:
1.對方發現時:
1-1.對方不滿:道歉並立刻取下.
1-2.對方滿意:可順勢提出送照片的公關動作.
1-3.對方不表態:即然不表態,那就一直放著囉.

2.對方沒發現時:
2-1.即然對方沒發現,自然沒什麼好討論的....

3.對方沒發現,但網友發現時:
3-1.網友滿意:感謝欣賞囉.
3-2.網友不滿意:
3-2-1.針對作品內容不滿意:謝謝批評指教,努力改進之.但若內容會引起大多數人不滿,即刻下架之.
3-2-2.針對作品未告知被攝者即放置網路之行為不滿:

以上是以拍攝者不違法的情形下所做的演譯,若有錯請指正.
至於3-2-2的場景,想請各位網友發表意見囉~~
其實這個問題具有空間
並不是那樣的絕對

就幾位網友所言,與個人觀點相同
唯"尊重"而已

如何使被拍者,能夠感受到被尊重,或許是比較重要的事情
攝影本為創作一路,雖未有絕對的權威,但如受限於過大的道德框架,似乎也喪失其彈性空間

所以面對街拍作品發表
個人認為,動機及尊重只要都能做到的前提下,並無不妥

為何提到動機一事,因先前有過網友利用自己一己之私,拍攝女性正面照片,公開於網路上
並希望網友可以代為尋找該人,則實為不可取,完全缺乏"尊重之觀念"

另就西門町一文,個人觀感,該文樓主,並未有本篇樓主所言之負面詞句
是否本篇樓主在用字遣詞前,能多斟酌

與諸位分享





真的只是『尊重』而已嗎?
在網路上搜尋了一下
刑法上似乎沒有規範
但民法有
不能打刑事官司似乎還有民事可打

懇請法律專業人釋疑

肖像權在我國如何受保護?
http://www.copyrightnote.org/crnote/bbs.php?board=3&act=read&id=834

我不希望在我不知道或者未同意的狀況下,有人拍我。
我不希望我的照片在我不知道或者未同意的狀況下,被公開。
如果有人這麼做,就是不尊重我。

你們覺得,像我這樣想法的人是少數還是多數?
如果是多數,那公開發表未經同意的街拍作品,就明顯是一種不尊重他人的行為,
這還需要討論嗎?
很簡單,想想為什麼很多人不用自拍照做為01的個人圖示就知道了,
何況被別人以至少VGA大小PO上論壇和隨便都會破百的點閱率;
街拍很好,紀錄當下街景很正常,不妥的是主體放在不認識的人身上。

想PO可以,不仿公平起見,也PO個大頭在作者個人圖示吧,
如果怕自己被認出來,也就沒有理由PO不認識的臉孔。

個人見解
太好了,改在01教召30天......
mossroll wrote:
西元2008年了
您可不可以呼籲一下檢察官的起訴書,法院的判決書不要用那麼文言文來寫啊



文言文的文法比白話文更為嚴僅
所以法律條文或判決書才會用文言文來寫

當初會推行白話文是因為那時沒念書的人很多
白話文對他們來說比較簡單
現在教育越來越普及
理應懂文言文的人也越來越多
但事實卻不是如此
反而文言文卻被看成是過時或是八股的文體
哈....真有意思



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吧

先問問自己願不願意被路人隨意拍照
然後再把照片放在網路上吧

教育~~應該是教育的問題

感恩~~~
說這麼多做啥? 以後照片內有路人甲、乙...........,只要沒取得所有路人甲、乙...........的授權,就不准在01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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