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厚不要用錯地方那只會讓人越錯越深不以「惡小」而為之啊否則只會造就出滿嘴「三小」之徒啊 開版的偽造公文書罪怎能用個人主觀立場感受的「小事」來圓事還反批依法評舉發的人這社會真的是病了很多犯法的人都認為他所犯的都是「小事」這就是社會的亂象吧為自己所做所為的事,勇於承擔責任遠遠高於要求他人原諒自己還要重要不然犯錯的人,將永遠將無法進步!
hongsin.tw wrote:至於舉發獵人的網友(至少我認為是有人舉發)雖然你舉發的是一個你討厭的陌生人但你的無聊行為幫助造就了一個年輕人的前科還是為了這樣的小事... 同意,實在沒必要對網路上的嘴砲戰火這麼認真檢舉了頂多就讓自己出口氣爽一爽但是因為這種鳥事害人留下案底也不太妥當網路上掀一下底牌或是警告一下都不失為好方法何必這樣認真呢.....?
影像罪人 wrote:偽造文書真的很嚴重 我人生都毀了 留了不好的前科...(恕刪) 這還不一定啦!!上了法院才見真章,如今真有悔意也願意改過,我相信大家會願意再給你機會。屆時,就將這篇文章,列印下來,交給法官,相信...法官也會願意給你機會。祝好運!!M01 的各位 大叔、大嬸、大哥、大姐、同學、弟弟、妹妹們....小弟在此有個不情之請,麻煩大家幫幫 影像獵人 這位小老弟 連署,請求法院審判長原諒這名深具悔意的小老弟,讓他有個自新的機會。謝謝各位,也麻煩各位了。康大....你的文筆最好了,快....咱們 M01 的 影像獵人小老弟有難了,就幫忙拉他一把吧 !!
這件事情真的是一個兩面刃你覺得別人不會去舉發,偏偏他真的去舉發了逞一時口舌之快,付出的代價卻是如此的大26歲而以,還來的及學會謙虛...(居然跟我一樣大)加油啦,也別再註明、強調什麼了...只會給人不好的感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