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orpious1102 wrote:
那請問...廢棄物的所有權是歸誰?
那我如果有不要的東西丟進垃圾車...
垃圾車一捲把他壓爛...我可以告政府毀損個人財產嗎?
另外路邊常會有那種無主的報廢車輛被丟在路邊
環保局貼各貼紙時間到就可以把東西丟掉
那是不是也算侵犯個人財產???
很多事情不需要無限上綱..(恕刪)
香港那個討論區不是說了是一個廢棄的學校,
廢棄的意思就是很久沒有使用,並不是垃圾。
廢棄車輛是放在公有的馬路上,該鋼琴是放在原有的學校內。
鋼琴是不是垃圾,要他的所有權人才能決定。
這是基本觀念問題。
未經許可進入私人場所,甚至還侵入性破壞,香港人都看不下去了,
這裡怎麼那麼多人覺得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