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orpious1102 wrote:
那請問...廢棄物的所有權是歸誰?

那我如果有不要的東西丟進垃圾車...

垃圾車一捲把他壓爛...我可以告政府毀損個人財產嗎?

另外路邊常會有那種無主的報廢車輛被丟在路邊

環保局貼各貼紙時間到就可以把東西丟掉

那是不是也算侵犯個人財產???

很多事情不需要無限上綱..(恕刪)


香港那個討論區不是說了是一個廢棄的學校,

廢棄的意思就是很久沒有使用,並不是垃圾。

廢棄車輛是放在公有的馬路上,該鋼琴是放在原有的學校內。

鋼琴是不是垃圾,要他的所有權人才能決定。

這是基本觀念問題。

未經許可進入私人場所,甚至還侵入性破壞,香港人都看不下去了,

這裡怎麼那麼多人覺得沒錯?


aloobaya wrote:
你對你的所有物做一個...(恕刪)


贊成
還好吧,拍照需求撒些水,不覺得有什麼嚴重,這梗可能炒不熱,因為社會上存在許多更
病態人物,會往別人車子上面潑酸,測測看會不會受損,撞撞看車子鈑金厚不厚,這嚴重
多了吧!有病的人真的不少.

OAK ! wrote:
廢墟不是古蹟鋼琴是別...(恕刪)




你怎知那是垃圾?

那只是很久沒使用的私人財產,只有所有權人才能決定它是不是垃圾。

如果這樣,看到舊的東西都可以當成垃圾,任意破壞囉?

況且還可以侵入民宅破壞?

廢棄的校園並不是沒有所有權人!
東西不是他的,
就不應該亂搞....
不管是不是有所有人...
這種行為都不支持
我的Blog zoomike.com

aloobaya wrote:
你對你的所有物做一個...(恕刪)


+1
拾荒者未經同意,隨意揀走路邊看起來沒人要的破舊桌椅,結果被告了竊盜罪,這判例不只一件了

在荒廢校園內的破鋼琴上頭淋水,校方或是教育單位(所有權人)其實也有權提告毀損罪

以前往淡水方向路邊有一大批五顏六色三四層樓高的塑膠破建築物,建商沒能力蓋完放著擺爛有10年以上(逃出國?),縣政府也不能說拆就拆,後來不知援用什麼法條N年後才公告處理掉

未證明是無主物,所有權不是網友說了就算數的

怎麼有人的法律常識會這樣不清不楚...

總之不是自己的 就不要去亂搞就對了
這樣保證沒錯 也沒有其他問題
很多人自私久了 道德都很薄弱
或者根本不懂甚麼叫自私 不懂甚麼叫做道德 及自我約束
都覺得自己這樣沒錯 是對的!
這個社會沒病 病的是某些人

哦...原來是私人場所哦.難怪會被人罵,不過校方不出面處理,也表示那垃圾對他們無關緊要,會是危樓嗎?
一點公德心都沒有
竟然還有人覺得無所謂

唉...格調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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