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ochen wrote:
另一個討論串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64&t=347940&p=1
真相在第36樓
以這個樓主的情況
在法律上有什麼比較好的建議嗎?
因為遇上這種狀況應該會很困擾吧
法律上我是不知道..
發表一下個人感言..
那些人真的蠻惡劣..
很想請問那些覺得街拍不需要告知的人..
不知他們的女友如果被這樣騷擾
是否也會覺得 ok??
autochen wrote:法律不是萬能的。人家既然沒犯法,你也不能拿他怎麼樣。
另一個討論串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64&t=347940&p=1
以這個樓主的情況
在法律上有什麼比較好的建議嗎?...(恕刪)
大概就只有自行離開吧,假如他們還跟來,就有可能主張這一條: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九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下罰鍰或申誡:
一、無正當理由,為人施催眠術或施以藥物者。
二、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者。
處罰不重就是了。
我倒是想到一個不是法律的手段:假如有人要拍你(或你女友),你也拍他,尤其要拍下他手持相機拍攝的動作。閃燈、連拍都給他開下去,保證拍得他心裏發毛,不知道你「蒐證」要拿來做什麼。更妙的是,他完全沒有立場阻止或質疑你。
最近看到 討論關於街拍是否犯法 才想到之前有一案例(內容如上網址)
外加 刑法 第 315-1 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
體隱私部位者。
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
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就整個看來是不犯法!!但就是嚴重牽扯 禮貌與尊重問題!!

小弟 剛邁進 單眼 所已開始重視這些 問題

將心比心想一想...也許心中會有答案!!也不要因為不犯法就...亂來...

祝大家 順心!!
我還是有很多的疑惑,主要就是道德尺度上本來就很模糊的吧。
今天,如果他拍攝的對象不是一般說的俊男、美女,而是一個老先生、老太太。扣除掉那些旁白,整個爭議也不會那麼大吧,但這是對象上的差異會造成不同的結果,而理論上這兩者道德尺度是一樣的,甚至,可能老先生、老太太對拍照的排斥更高。聯想到另一種題材,有很多人會去拍廟或是教堂,那用特寫去拍祈福的人是否也有可議之處呢。
另一種對象就更極端了,如果對象是小孩呢?常常小孩對拍照的主動性很高。但嚴謹的來看,這之中道德上的差異也不大啊。(說不定他的爸媽等一下就怒氣沖沖的來找你了)
剛好這一篇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57&t=585606&last=5704104,我自己覺的他的照片很棒,看了也不會給人不愉悅的情緒,但他也說了,拍了就跑看起來也是可以的。
其實問這些並不是質疑那種對道德上的堅持,而是我是個愛鑽牛角尖,又怕被罵的那種人,所以除非站在一個很強的道德基礎上,否則有些題材我是沒有勇氣去拍的,相對的也留下了一拖拉庫的遺憾,所以我想問的是,是否有一個紅線在那裡呢?
講起來,西門町速寫的照片好像應該把其中的一些元素拆開來更細的去看他吧。我想到的一些元素是,他的對象有問題嗎?。用300mm去打有問題嗎?,作者想要傳遞什麼訊息?這樣的拍攝的手法、後製技巧和他想要傳遞的訊息有沒有衝突。至於那個道德上的紅線,我覺得真的好難討論。或許各位大大能給我個解答。
不過說真的,拍這些美美的俊男美女街景,請個model,我想引導的好也是會有同樣的效果吧,嗯,地點換成sogo,或是信義計畫區,效果也不差。說不定以後在那個場景拍婚紗張力會不錯說。
最後也是要譴責一下,武陵農場那個拍鳥人事件,想想那根本是攝影者想傳達的訊息和手段上完全矛盾的一個例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