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是合照是吧!!!你有利用他的照片做了什麼不法之途嗎?!!或者在照片底下註明,這群人都是我的靠山之類不實之言嗎?!!應該沒有吧!!!所以,基本上...我是不知道他要告你什麼啦!!!因為是"合照".....!!!當然除非樓主錢多人閒,不然人家提醒了,你就拿下吧!!!因為你也沒什麼損失.雖然我不知道貼張"合照",人家要告你什麼.(嘖嘖...又不是"偷拍"個人照!!!)
風輕揚 wrote: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恕刪) 侵害是指招搖撞騙或是營利、隱私、偷拍之類,要能舉證受到侵害若是肖像權那麼偉大,法律就應該禁止在街上不得任意拍照隨便刊出一張風景照,就會有一堆人入鏡
thunderbird wrote:侵害是指招搖撞騙或是...(恕刪) 侵害是指招搖撞騙或是營利、隱私、偷拍之類,要能舉證受到侵害你說的???還是法律說的???那你何不幫版主背書....照你的說法做有事你負責..就好啦!!
風輕揚 wrote:侵害是指招搖撞騙或是...(恕刪) 我不是有引用民法第十八條:「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第一項中亦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或自由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你的網址http://www.wretch.cc/blog/windflow2u也刊了一堆你拍的陌生人,你是不是侵害了你拍的人肖像權你要不要移除?
thunderbird wrote:我不是有引用民法第十...(恕刪) 只要有當事人主張我移除....我一定移除...外加道歉....只要拍到正臉的....我絕對尊重......這當然沒問題....民法第十八條:「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你是看不懂哦
風輕揚 wrote:只要有當事人主張我移...(恕刪) 反過來說你為何要被動移除?不主動移除照片?若是你那麼善良,覺得這是不妥的,就不該主動隨意亂拍別人的肖像權所以我說要受到侵害(如商業活動、招搖撞騙或是營利、隱私、偷拍之類)陌生人只是入鏡,侵害到什麼?
thunderbird wrote:反過來說你為何要被動...(恕刪) 民法第十八條:「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什麼叫..."得請求".......我PO的圖我負百分之百責任.......你願不願意對你說的負責............就這麼簡單而已
thunderbird wrote:跟你說話一直空轉你在...(恕刪) 其實答案已經很明顯了,你又何需與他認真?!如果他真的認為這樣做有問題,他就不會這樣做了.不過,我可以理解他的出發點是好的,雖然不會認為有問題,但是也不會建議人家去做.不過,偷拍個人照就算了,但在公開場合,又願意與人合照....有鑑於這兩點,這位律師如果想告的話,是要告什麼?!!煩請高手給我解答.因為,本來就有請攝影師在場,如果不希望自己照片被公開,被要求合照時他可以拒絕啊!!!沒人拿槍逼他要拍吧!!!
thunderbird wrote:跟你說話一直空轉你在...(恕刪) .當事人沒表示異議或反對...為什麼撤........樓主的問題是當事人已經表示異議了......你說可以不用撤樓主如果照你說的說的不撤............你願不願意負責!!!就這麼簡單.....扯那麼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