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門町.速寫II.分享街拍的經驗及技巧(增加後製說明)


Yuan wrote:
搭捷運時把D1X + 17-55 F2.8拿出來拍...有夠好樣


呵呵~~有管制的地方~要拿出相機來還真要有勇氣~

想是之前我跟去新竹風城時,相機才剛拿出來沒10分鐘,

警衛就出來阻止了~



說真的,要在捷運上拍,真的不容易~

主要是大家都這麼的靠近,再加上安靜的時候,

一個快門聲都會顯的特別響亮哩~

Anderson-Han
Anderson-Han 攝影雜記『 http://www.wretch.cc/blog/photobyhan 』
我瞭解為何有人會對此【街拍】提出疑義~~
因我看了之後心中有個疑問: 這算是「街拍」還是「偷拍」呢??
說真的~紀實攝影本來就是很高難度了!
如何拿捏心中的那把尺!?與拍攝的技巧!?都是學問....
如果這把尺為拿捏不好讓人的感覺就很容易出現兩極化的評價!
街拍算是紀實攝影的表現手法之一!
而所謂的紀實攝影我想不應該純粹是【等待獵物進來鏡頭】的觀念!這只是拍攝的手法!
【紀實攝影】應該是對於生活周遭的人.事.物的一種記錄!
這記錄事先透過【攝影者的眼睛】.【經過攝影者個人的想法】.【最後以構圖與掌握時機予以完成】!!
我想這樣才算是成功的【紀實攝影】!更是令人『有想法.有感動的照片』!!!
版主拍攝的此系列~~若您要討論技巧!!老實說拍的真的不錯!!透過望遠鏡頭與後製將人物凸顯的很成功!
但是我看不到主題!也看不到你要表達的是甚麼?
我看到的是你拿著望遠鏡頭等著人群被你【獵取】!
每一張照片大部分都是一樣的!幾個漂亮美眉!?幾個帥哥!?
你想要告訴我們甚麼呢??
這就是別人會提出質疑的地方!!
當一張照片它是有生命.有想法.有創意時他有機會成為【藝術品】
但以上這些都沒有的話....當大家看到這些照片的人物!很容易被誤解成【偷拍】!
畢竟我在照片裡沒有看到任何您的想法~只有看到漂亮的美眉.....
我想大家都不喜歡被評論~~
但是既然您po出來了!也要大家表達對這作品的想法!
我想大家還是有表達的權利的!不是嗎?


攝影心世界 http://www.wretch.cc/blog/shilon
hankwo wrote:
無限遠會不會需要用到手動對焦呢?...(恕刪)


如果鏡頭上有景深表尺
應該可以直接手動對焦轉到無限遠的記號就行了
但像KIT鏡通常沒有景深表尺
所以我是先上網查出該鏡的景深對照表
得知E-510的14-42mm F3.5-5.6這支KIT在廣角端光圈F8.0時
約1公尺多以外可以得到超焦點
於是先以機身自動對焦S-AF功能尋找2公尺以外的對焦點合焦
相機嗶嗶聲響起合焦後即可確認景深已對在無限遠
再將對焦方式切換到手動對焦模式MF
相機就不會再去自動合焦
景深也就固定下來
只要後來別再動到鏡頭前的對焦環
抓2公尺以外的場景拍應該都是清晰地
不知表達地夠不夠清楚
希望有回答到Anderson兄的問題
我的個人網站 goo.gl/bbs37a & 我的 www.flickr.com/photos/elf0724
hankwo wrote:
2007. 2 因參...(恕刪)


原來街拍的權力可以無限上綱...只要不拍人家私密部位

要怎麼拍人表情或動作都可以...然後po上網~分享心得....只能說~~街拍~真好
hankwo wrote:
用廣角,會不會是用盲拍~

廣角通常離被攝者要更近,

這樣要拍攝也是挺不容易的~


用RF相機. 體積小. 快門輕. 不顯眼.
設成泛焦.
拿起來一構圖立刻就拍了

或是用小DC也可以. 設成泛焦. 直接看LCD構圖. 連拿起來都不用

小相機不顯眼. 威脅性小. 就算在人家面前直接拿起來拍. 對方也不會太介意


用LX1拍的








shilon wrote:
畢竟我在照片裡沒有看到任何您的想法~只有看到漂亮的美眉.....
我想大家都不喜歡被評論~~
但是既然您po出來了!也要大家表達對這作品的想法!
我想大家還是有表達的權利的!不是嗎?



當然~ 別這麼說~ 大家能夠提出來討論,這才是最重要的~

我想Shilon大提出來不是屬於所謂什麼"法律"或"道德"

主要是針對"紀實"與"街拍"~

事實上,您說言甚是,的確我的作品屬於"街拍"類型,

沒有特定的主題,沒有要表達什麼~

跟"紀實"還是有很大的差距,

這點我承認,也是我需要再努力的地方~

您說
記錄事先透過【攝影者的眼睛】.【經過攝影者個人的想法】.【最後以構圖與掌握時機予以完成】!!

這點的確相當重要~ 

希望我在下次的作品,可以在經過上面的方式,用心拍更優質的作品,

感謝您提供這麼好的意見~

希望大家都看得到~

也希望我會下一次的"速寫"能提升到"紀實"這樣的層次


Anderson-Han
Anderson-Han 攝影雜記『 http://www.wretch.cc/blog/photobyhan 』

elf0724 wrote:
於是先以機身自動對焦S-AF功能尋找2公尺以外的對焦點合焦
相機嗶嗶聲響起合焦後即可確認景深已對在無限遠
再將對焦方式切換到手動對焦模式MF


了解~了解~ 好方法~ 受教了~感恩~


qqwen wrote:
以為不先告知...就以為人家不介意....(這是啥想法)


Hi~ 布來德彼特您又來了~ 您如果想討論,請另開一樓吧!~謝謝~感恩


文包 wrote:
或是用小DC也可以. 設成泛焦. 直接看LCD構圖. 連拿起來都不用

小相機不顯眼. 威脅性小. 就算在人家面前直接拿起來拍. 對方也不會太介意


恩~~沒錯~ 這跟盲拍一樣~

不過用小DC的確更容易接近人群~

看來我的LX2也可以派上用場了~

Anderson-Han
Anderson-Han 攝影雜記『 http://www.wretch.cc/blog/photobyhan 』
介紹一位....算大師吧

Bruce Gilden

這位大師不但街拍
而且還用閃光燈拍你
你不想給他拍. 他還非拍不可
只要他想拍. 就算對方是黑手黨大哥....他拼了命也要拍到

當然嚕
被人罵. 被人不爽. 甚至被警察來抓的. 對他也是家常便飯了~~說拼了命. 實不為過阿~
shilon wrote:
我瞭解為何有人會對此...(恕刪)


+100 .

看到樓主的照片, 只看到後製的技巧, 及不錯的構圖,

其實這和樓主的朋友一起討論就好了, 不必公開到網路上,

雖說非營利, 但總是不太道德, 說道德太嚴重,

但是在某種程度來說, 樓主也得到利益-> 拍攝技巧的增加及 網友的好評...

這都是樓主自己的"利", 不說利, 說將心比心吧,

假如a君跟女朋友的照片在不知情的情形下被拍,

又公開的放到網路上, 好死不死, 被另一個a君的女朋友看到了...,..

其至因為拍的太好, 而被電視報導, 進而發現a君花心的事實, 而遭到全國人民責難....

你想能善了嗎? 如果因為你的照片, 照到了人, 而使其人蒙受損害時,

樓主是否能負起責任呢?

我個人覺得, 不是不能拍, 在於不要公開散佈,

所謂的紀實照片, 大多數的紀實工作者都會事先徵得同意才拍的,

看到照片, 背後都有一個故事, 足以發人深省, 或給人喜怒哀樂的情感,

有對社會的無奈, 有對生命的堅持......

可惜, 只看到樓主是以炫耀自己的技術為重點, 而沒有以尊重為出發點,

因為我拍的不好, 所以我也沒有什麼作品可以po, 對於我個人有意見的,

可以pm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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