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armacists wrote:
大家說話可要小心一點
要不然就換我們上法院啦
請參考
http://www.wretch.cc/blog/powerslide/13963811
會出事的人總是會出事...
井水河水互不相犯不是很好?
偏偏我們只是來看熱鬧來幫樓主說句話就是有人要一直貼自己的作品然後跟其他人爭論占版面
你說是不是?
這麼多話好講怎麼不另蓋一樓?
如果作品這麼棒,應該可以蓋高樓變熱門文章吧...
xs910203 wrote:
你是說一直貼自己照片...(恕刪)
powerslide wrote:
那還不簡單
我可提供相同風格的作品以及被盜用照片的原圖
並請加害人再去拍幾張同樣的場景
如果是他拍的
再拍一張相同風格作品不是難事吧
如果是他盜用的
eeoo2003 wrote:
問題是,電影公司承認原圖是樓主拍的阿
(劇組向建設公司要大圖,建設公司要劇組直接跟攝影師要)
樓主根本不須証明那是不是他拍的圖
說到原創性,你也沒有正面回答我的第一個問題:
樓主拍的只是一般真愛碼頭前的風景照-->沒有原創性?
建設公司把樓主的圖改一改,因為多了一棟虛擬的公司建案-->有原創性?
所以電影公司向建設公司要授權,合理.
建設公司向樓主要授權,多餘了?
另外再問一個問題,當這張照片曾被授權使用時(有合約的)
是否代表它就是一個創作,否則這照片及其衍生物當下如何被著作權法保護?
powerslide wrote:
撲疵
藝術家去展覽館展覽是作功德
就是我從某位知名畫家兼畫家的口裡聽來的啊
你還當真以為藝術家是靠美術館過活的嗎?
醒醒吧
拍賣場才是他們的戰場
比起拍賣場幾千幾百萬的交易
他們會在乎美術館展覽收入嗎?
不是做功德是什麼?
美術館只是偶而露露面
Social Social而已
至於戀童癖是神經病不過是在諷刺你們把藝術家個人的生活跟藝術品混為一談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