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是看全文還是斷章?要就po整文章出來!你拿別人斷章po給別人誤會,這樣作就是對嗎?是不是要了解一下事情再來說對錯。你整會知道前因一定是別人的錯?你又去證實嗎?看來你真的不知道!原本可以好好處理的事!你說你有沒有傷到當事人!
Nio studio wrote:喔喔~! 那我怕麻煩...(恕刪) 肉燥飯太油,那吃雞肉飯,你穿比基尼我也不想看!不然你穿水手服,應該挺不錯的!我跟那些人沒瓜葛,我只是看不慣滿口物化女性,對方也說了只要說對不起就結束了,假如她有錯她也會跟你說聲抱歉………
⇧⇧⇧⇧⇧⇧⇧⇧⇧⇧⇧⇧跟那個修機車的好像喲!(傳送門)donny419 wrote:原來化名 "林小春"的攝影愛好者長這個樣子實在很難相信,任何有美感的東西會出自你手不過搭配上閣下今天在line上面的的發言,跟這張臉,很吻合吶 本樓最中肯怕怕 ..... 他說謝謝? 他說謝謝耶~ 他會說謝謝唷⇩⇩⇩
喔~! 對了~! 忘了問各位網友一件事M01的網友只要見到攝影、正妹...等的關鍵字基本上也不會說先去判斷事情的真偽或是因果只會像看到什麼好吃的東西一樣失去理智與判斷力去猛力回文狂咬?想請問版上熟知法律或是律師的網友若今天這篇文章,我覺得我人格權有受傷害,被M01網友公然侮辱是要一篇一篇列印出來,去跟警察提告還是直接拿著證據跑地檢署會比較快呢?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