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Club wrote:這算嗎?http:/...(恕刪) 那是很不要臉盜用圖了我的意思是,花錢請某個知名模特兒外拍照片放在自己網站,卻被第三者盜用在色情網站上,造成model名譽受損model是否可以控告攝影師沒有善盡責任??或者照片被買的人拿去當有損當事人契約的用途時賣照片的攝影師是否有連帶責任?
jasonli wrote:這是在攝影筆記看到的...(恕刪) 搶媒體版面, 就不需要正當理由.對這種事何需想太多.因為不起訴的案件, 那可是一大堆哦...搞錯對像, 搞錯罪名.. 一大堆的案子, 都嘛還用不到法官打槍, 就先被檢察官打槍了...原新聞之一段:瑞斯尼克表示,這件事引起許多新聞單位的報導,但是內容都沒有他的解釋與說明,也都不站在他這邊。 常亮相的女模, 當然會比 攝影男 媒寵的多...女模在打媒體戰...媒體當然也甘之如飴, 災難與收視率成正比. 災是當事人在受, 收視率是媒體在賺, 而且穩賺不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