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SONY NB只能到直營店,代理商出貨的SONY是不管的!所以SONY四個字母出了公司看看就好…別太當真!

依照個人購買經驗,關於貼紙的部分.出貨時每批貨會有所不同.通常第一批有貼.之後的大多是沒貼的.
所以說除非您有更好的證據證明說貼紙是被"撕掉".要不然真的這點比較難證明.

而註冊的部分,的確是有可能會出現無法註冊的問題.個人就發生過兩次.
最後還是得"勞煩"客服幫忙.
但是如果這件商品已經售出且有人註冊過的情形下.
我想客服也沒有辦法做更改.您不彷試試.萬一更改成功.您就多了一份直接的證據.
其實美國 3C硬體也沒有所謂的鑑賞期, 有問題的貨可以在14到30天內換同型機,除非損壞換貨沒貨, 否則開箱後要退錢, 都會15%不等的退貨費.
小弟提供兩個身邊的親身經驗:

1.那個貼紙,有時候真的是會有沒貼的,即便是在SONYSTYLE的店買也是一樣,應該是一批貨一批貨的問題。

2.線上註冊的部分,之前朋友在台中NOVA買ASUS的NB,有一個活動是線上登錄序號送什麼東西之類,全新機器喔,那是店員當場拆,結果要登錄也是不行,後來拿回店裡頭,店家打電話罵業務,業務就回頭跟公司抱怨,三天後就可以登錄了.....

我覺得,事情的內容都可以解釋,但是客服的態度,真的有點....
(只能說有些商家,黑心生意也照做,舊的東西當新品賣,
消費者眼睛只能放亮點,除非能提出有力證據,不然台灣法律也無法可管。)

希望大家多多小心,這段話很寫實
台灣
說不定是哪個惡劣的傢伙用網購的用7天然後再退回去,

樓主就當了冤大頭了
不知氣消了沒?原文一堆抱怨,我想01讀者不太能幫你消氣。我不太相信SONY客服有什麼法律背景。有法律背景的還當什麼客服?

SONY的線上註冊,失敗率極高,成功的我看才是異數。我買的VAIO和相機以及其他家電,線上註冊,從來沒立刻成功過。第一次還很擔心,第二次就麻痺了,反正都要打電話去叫客服幫忙登錄。不過這是幾年前的事了,沒想到最近依然故我?不知道他們作這個線上註冊系統的目的是什麼??
小弟也曾有類似的不愉快購物經驗,真的只能自己小心,錢付出去前,消費者是大爺,錢付出去後,碰到黑心的商家就真的沒輒了,所以現在買東西都會仔細看清楚,不滿意就走人,沒什麼不好意思的...
我100%確定不是沒貼,是被撕掉,有被撕掉而且擦過的痕跡。SONY原廠給我的那張廢紙唯一的證明就是我的NB出場有貼紙。所以提醒各位驗貨要好好驗,從沒聽過驗NB要先調查有幾張貼紙?再一張一張數,還要當場拍照存證。累啊,所以SONY客服直接跟我說如果是到直營店買他們會負責,但是還要拍照存證。所以蒐證對付這些公司而言是必要的。但我個人是永遠不敢買SONY啦,不爽錢給他賺。

至於法雅客也告到總公司了。先寄E-mail過去,我相信好的公司E-mail就有效。日後再回報狀況。寫這篇文章純屬告知買SONY的東西要到直營店,拍照存證。因為SONY台灣總公司直接跟我很清楚表明東西由經銷商售出他們是不理消費者的,那幹嘛要經銷商啊,消費者已經到大型連鎖店買了,還是沒保障,不然就請SONY自己調查清楚哪一間連鎖店有誠信,否則打壞SONY的形象,不用付代價嗎,而且我也不相信這件事情後會不給法雅客賣SONY的東西,一間只顧東西賣出去的公司,不會因為這種事改變公司任何的地方,至少在這是件中,SONY極力維護法雅客漠視消費者是事實。SONY的客服就是這種態度,反正我對SONY的態度死心了,產品不錯有特色,要買可以,小心去直營店買有保障,這也是SONY客服清清楚楚的跟我說的。

說到註冊,兩台都不行還說的過去,我先註冊G118TN失敗,立刻再註冊UX27TN OK,再立即試一次G118TN還是失敗,用同一台電腦歐。如果對電腦有常識的人會怎麼想?看網友的回應這問題存在多年,SONY如果知道還不改,是一家顧客至上的公司嗎?至少我確定SONY台灣就是如此,不顧公司形象,賺錢至上,消費者除了集結夠大的力量抵制公司達到要業績出問題才肯改,這又跟白牌公司有什麼不同。我是不曉得SONY日本也是這樣嗎?但是在跟SONY公司溝通的過程他們就是吃定在台灣消費者不會團結起來,先把責任推乾淨,如果遇到凶悍又有閒的消費者,再走法律途徑一個一個的收拾你。

我花10萬學到的教訓上來跟大家報告,要大家小心而已。也許在台灣就是這樣,消費者買東西就像"誤入叢林的小白兔"隨時會被吃掉。然後也在思考需要負力氣找消保官甚至法律途徑嗎?先問一下機關內有法律服務嗎?再看看摟。我也到日本SONY網站告洋狀,看看有沒有效,我想應該是沒有啦!如果有人認識SONY高層或法雅課高層轉給他們知道這種狀況。客服不跟法務部就不用轉了他們說已經開過會,SONY總公司的態度就是這樣,叫我別再找高層了,台灣部分不會有人再出面,就是間接說明台灣SONY公司態度一致,這東西出給法雅客就切乾淨了。所以直營店買東西才有保障。但是SONY網站並沒有提到這件事阿?沒學過法律的搞不好以為去「大間的」法雅客買SONY的東西有雙重保障。但是事實剛好相反,出了事情有兩個人演踢足球給你看,技術都一流歐!最後又想到一件事,國民黨教育我說:「今日不作自由的鬥士,明日將成為漂流海上的難民」 (誇張了點!),因此我要繼續奮鬥下去。但是,累啊!
試問當時你是用什麼心態去買"它"的??

不就是衝著"s"o"n"y"這幾個字嗎?(有人可是抱著錢,還怕買不到累)

強勢品牌當然會有強勢作風

這不都是消費者自己造成的

只能說"菜蟲呷菜,菜卡死"

我很好奇想問一下
如果狀況是
你在光華商場買到一台疑似二手機會被拆過的華碩/ACER/或其他牌的筆電
你跳過你直接購買的店家 直接殺到華碩/ACER/或其他牌的總公司
他們會給你跟SONY有甚麼不一樣的服務嗎?

我不是說故障喔 故障的話有保固 他們會負責維修的 SONY也不例外
單純是樓主的不爽文
個人淺見以為
似乎是找錯對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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