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樓主斷行一下~密密麻麻看的有點辛苦.至於有沒有拆機, 樓主好像是以外觀受損來判斷, 可否來張圖給大家見識一下? 有可能純粹是他們處理是不夠小心, 至於有沒有拆機...大家一起判斷吧~P.S 當然處理用戶的機子應該是要小心顧及外觀的, 大家愛VAIO不就是特別care外觀嗎, 傷到一點都很心疼的, 這點希望Sony能多多宣導給新宇(Sony委託的維修廠商)嘍~
蔡家的服務本來就滿爛的.......他賣SONY純粹是因為利潤高大家價錢都硬......上YAHOO / PCHOME買就好台灣SONY原廠服務不好........建議直接寫信給SONY總公司 ~ 最好是指名帶性的寫出來: SONY那邊窗口是誰 / 整個過程 / 問題讓SONY日本知道他們SONY的名譽在台灣是這樣被這裡的人搞的................
這就是人生 wrote:我之前也打去吵過 ...(恕刪) 原本就沒有義務提供他版驅動程式啊要是你堅持裝win95,他就一定要幫你把驅動生出來嗎也不需要註明和提醒消費者不能自行更改作業系統你要改,就自己想辦法找驅動sony剛好有xp,就順便放上去,不要搞到以後都不放,自己要去找
arithman wrote:七天內產品瑕疵是否能...(恕刪) 七天和瑕疵是兩回事喔。網購是七天內可無條件退貨,瑕疵則是廠商有義務更換良品。不過當然囉,你若拖太久,就很難舉證瑕疵是出貨時即存在,到時候要更換就麻煩了。
之前幫客戶買一台SZ58後來電腦有問題送修過一次過不到幾個禮拜吧~客戶跟我反應鍵盤中間上方會隆起後來發現是鍵盤下方一顆螺絲沒鎖~之後送去SONY維修~告知此問題~他就把機器拿進去~又拿出來說是螺絲鬆掉了~幫我鎖緊就沒事了。當然我是不會相信他這種說法~今天螺絲要是鬆掉,掉在裡面的話~說不定電腦會短路拿起來搖一搖也勢必會有異音~可是居然告訴我螺絲鬆掉~是掉在裡面唷。從那一刻起~要買SONY是OK啦~不過那是享受他的外觀~如果要品質與保固我不會在幫客戶推薦SONY了~雖然再買之前就有告知客戶SONY客服很差,只是沒想到這樣差勁。
tedchang543 wrote:是有這一條的樣子 ...(恕刪) 消費者保護法 第二章 消費者權益 第三節 特種買賣第19條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第19- 1條前二條規定,於以郵購買賣或訪問買賣方式所為之服務交易,準用之。這樣應該夠清楚了。
coolhouse wrote:原本就沒有義務提供他...(恕刪) 怎麼會沒有義務呢,買機器,卻不開放DRIVER,這沒有違反公平交易法嗎DRIVER 當然是視市場而開發,目前主流就是XP、VISTA (MAC不算在內,因為是獨立廠牌)如果VAIO 自己開發系統,而只提供自家的DRIVER,那沒話說。但是同樣是VISTA,官方卻給不提供的答案(明明就有,不然他們VISTA怎麼裝起來的)。這怎麼樣也說不過去。難道你願意讓官方公用軟體及隱藏磁碟吃掉20G嗎?
這就是人生 wrote:怎麼會沒有義務呢,買...(恕刪) 很難說,或許真的沒提供的義務。依買賣契約,裡面應該沒有包含提供驅動程式的條款,所謂的義務應該只包括程式出問題時替你還原至出廠狀態?你指的義務問題,很有可能只是你希望得到的服務,應該要回到基本面審視買賣契約中是否有提到相關事項,再來討論有沒有義務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