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axe wrote:
並沒有要指責樓主不是
買到不良品二手品沒人願意
但是用力要用對地方
一直壓迫原廠對Fanc一點作用都沒有
偏偏Fanc才有退換貨的決定權
(再強調一次,消費者付錢給經銷商,經銷商開發票給消費者,所以是原購買處才有決定權)
反正你客訴都是原廠,經銷商一點都不會怕
FNAC一樣誣賴,所以強烈建議,要買SONY東西可以,直接找直營店。有兩家店就給你唱雙簧,互踢皮球。我這幾天把我家裡辦公室的螢幕、電腦、週邊全換成黑幫電腦。不想再看到SONY,FNAC E-mail客服郵件信箱已經三天了,連個屁都不回信。見識到FNAC的客服信箱的態度了吧!惡劣+惡質根本不甩你,星期一再打電話去罵FNA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