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_hsu wrote:
大家看看這篇, 只要對廠商不利的"真話" 出現
文章就被刪了
01已無正義 ~~ 只剩"生意"
FORESTER 2.0報價...(恕刪)
這個也太離譜了. 怎麼這樣就刪了 " FORESTER 2.0報價" 這篇文章.
完全就是很正常的網友經驗分享呀.
eric wrote:
行銷自己不算廣告行為嗎?那要看你賣的是什麼?你賣的是服務,那行銷自己就是一種廣告行為!
靠著行銷自己來創造高知名度,進而因此獲得利益,例如代言....邀稿....免費贈予試用或體驗....甚至自己經營商品大賣...這只是其中一種。
但怎麼樣都行,要選對地方,要尊重別人,要知道分寸跟差異,使用者付費..........。
至於那位仁兄有沒有收到任何好處,我哪知道啊,有也不會分給我。
站方要不要道歉,要不要說明也不關我的事,大家吐口水淹死站長囉。
如果你還是不懂重點在哪.......那就簡單的說吧
不要擋人財路

eric wrote:
外行的看熱鬧,內行的看門道。問題的癥結不在那張名片!
看完那位仁兄所有的發文及他的部落格........我舉雙手雙腳支持站長刪他的帳號。
什麼身份不代表發文的目的,那位仁兄也未必是行銷公司的po文大隊。
所謂的廣告行為也未必是表面上看到為某商品行銷,以撰稿為生的人,為自己行銷算不算一種廣告行為?
看不到直接的廣告行為不代表就不是一則廣告。廣告分很多種,廣編只是其中一種。
或許這次的主角並沒有收到廠商的稿費或其他任何型式的饋贈,或是任何營利單位的利益交換。但如果換成別人在同樣的模式下,最少可以有10種以上賺到廠商錢的方式。但不好意思,話不能說太明,因為我任職於媒體業,這就是媒體賴以生存的方式,我不能說破。
所以就算主角並沒有收錢,但卻讓站方有高度的懷疑,為杜絕後患或是說殺雞儆猴,也應該要拿出嚴厲的手段,否則接下來百花齊放,就地合法,那01直接宣佈倒閉算了。
這裡是討論區不是部落格,差異是什麼主角可能沒搞清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