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隆繩 wrote:
所以在內線道要超速開...(恕刪)


內線是超車道, 超過外線車後, 要離開內線車道.

a8907164a wrote:
[Update1]呼...(恕刪)

基本上若車道是空的 又是在超車道 90算是龜車
龜車被挑釁 不是因為你是什麼大蟒小蟒 是因為白目好嗎
我已閱讀過並同意遵守討論區規則 "金屬氧化半導體場效電晶體"
stephenliang wrote:
前面還有這一條
"一、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

所以,意指超車道最高只能開110km/hr?
取締超速是有寬限值的,為避免科學儀器的誤差,因此高速公路訂有時速10公里的寬限值
除了較方便超車時速110km的車輛之外,也是爭取一個合理容許寬限值
記得法條並未規定高速公路應限速多少,都是由行政裁量權去訂定合理限速
時速110佔用超車道並堵塞行車、時速120以上在超車道超車者,都該罰
為避免某些開車就變成暴噪性格的駕駛人加害,沒事還是遠離超車道較安全
整條高速公路不是只有超車道可以開,還有其他車道
不要把世界縮得這麼小,世界滿大的


mosfet32 wrote:
基本上若車道是空的 ...(恕刪)


嗯~謝謝大大指教,小弟於第一時間即坦承真的因此地無銀三百兩幾乎沒車下才疏忽了,沒警覺到自已以最高速限開卻佔用到超車道,說真的若當下有車跟在後頭一定讓出,非常討厭被咬屁股,,也絕非惡意要龜在內車道啦,真的是自已的疏忽囉~

不過~真的有嚇到,這篇真的是福特版不出一天就破百的大樓? 是小弟造成的錯誤,害點選進來的大大們傷了眼睛,看到這篇歪掉的大樓...致上歉意~~
林書城
這是我今天看過最好笑的事
買了個國產車,卻自以為感覺良好開在路上會受到注意,會被其他車挑釁

我不禁想起了笑話
有個家伙買了件亞曼尼西裝,走在路上發現每個人都在看他
路過的大嬸,上班的小姐,騎腳踏車的小孩,無一不是...
他以為是這件亞曼尼西裝的關係,不禁高興起來,這錢花的值得
回到家裡他兒子看到他大笑起來
爸爸你褲子拉鍊沒拉

psza wrote:
1.規則和條例來比較,哪個法位階比較大


僅分享此問題,法律位階是一樣大,都屬於機關發布之命令。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
第三條
各機關發布之命令,得依其性質,稱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

---
當年為了考高普考背的條文,終於派上了用場....

stephenliang wrote:
前面還有這一條"一、...(恕刪)


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

重點應該是未駛回吧!

howardmai wrote:
僅分享此問題,法律位階是一樣大,都屬於機關發布之命令。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
第三條
各機關發布之命令,得依其性質,稱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

---
當年為了考高普考背的條文,終於派上了用場....

你確定是一樣大?
我說的是規則和條例喔!
規則沒有經過立法院三讀通過,條例可是有喔
要不要再去查看看?

吳隆繩 wrote:
所以在內線道要超速開就對了


內線道有沒有超速,是紅班馬來判定,就算超速,也是紅班馬來處理

howardmai wrote:
僅分享此問題,法律位...(恕刪)


規則=行政命令 條例=法律

行政命令位階比法律低

要考高普考 法規可能要再加強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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