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各位的回覆與指教對方車主也很有誠意要處理所以除了假期泡湯外其他倒是還好現在等保養廠的估價不知傷的如何修好後的狀況....一些網友PM給我問記錄器的型號前面其實有回覆過了是用一般DV錄的原始檔是720p MP4檔剪輯後轉720p MPG上傳youtube所以對想要採購記錄器的朋友可能幫不上忙抱歉了
tekken wrote:小弟為客運業者,常常...(恕刪)(2)紅色車臨時停車與本車禍肇責有因果關係,三菱車主可以拉他下水負擔責任,若可以證明該車已經不是「臨時停車」,我認為責任恐有50%。 問一下若紅色車有肇責部分, 須負擔部分責任, 可以告他肇事後逃逸嗎? 還是只能事後裁判, 屬於被追究補償責任歸屬而已?
老實說,就CRV切過的間隙而言,那個縫算很小...對部分新手駕車而言~三菱車主雖然不擅長開車,但就他的駕駛方式...不能說因為他不太會開小路就要他別開吧!!而且在小弟反覆看過幾次後,發覺...版主的車子的確跑得太前面了些,我想10個車按同樣情形會車會有6台撞上(後照鏡部分)!!當三菱的車切出來時,就我的判斷就會先停住讓他過,不能保証每個人都是車神!想想,有些車主連要將愛車停入停車格都要花上數十分鐘了,何況這種不直的山路?最後還望版主的車早日康復~下次還是有點耐心,等對方先過比較好!!
fuzzyman wrote:路邊亂停是沒品而已,並沒有肇事責任的..... 警察都會講沒有肇責,可是警察有裁判的權利嗎???沒有.警察講誰對誰錯都是他自己講的,你只要請他把現場記錄清楚,並且把違規停車的事證也要寫清楚.上法院才知道有沒有肇責.當然~到警局他們會勸你和解,因為和解就交給民間公證人去處理.警察就不用寫一堆文件.多好,以合為貴!路邊亂停車害人家出事情的,,,是缺德.也許今天您覺得沒關係,但是多年後想起,,,,那種缺德事是會在心裡發酵的,,,到老了你會惦記一輩子的!貪一時方便,害人家出車禍....夭壽喔!
Lancer 的車主實在...不管到底兩車有沒有辦法順利會車但是他的方向就已經完全不對了吧.....這已經是讓人懷疑到底有沒有駕照的程度了....... 題外話, 這時候就知道板金厚的好處了常在版上看一堆潰縮達人大放厥詞叫他們來看看這篇吧要潰縮也要先有基本強度才行啊不然只會變胃潰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