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某網路寫手收錢受委託 要寫一篇評測文這寫手需要包車/包攝影師/包小模/包吃包住/花一堆錢結果因種種原因被刪文 委託人跟槍手說:這樣我沒辦法付你錢.所以會員尊嚴踐不踐踏事小 忙老半天還要賠錢才是大條甚至對於靠此吃飯的槍手 若因此要失業 那賠的可就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