鏽鐵釘 wrote:藍色的是小發財車吧?...(恕刪) 沒錯!!! 就是這種,最近看上福特的Ranger! 但是就是因為這樣的爛規定!!哀~~~你說驗車要貼的貼紙,其實那個驗完就可以撕掉~~完全就是敗在一個後座載人......我的媽阿!!!!想逼死誰
bluewalker016 wrote:我國的監理法規是沒辦...(恕刪) 但是這樣說不過去阿!!你可以讓我們申請成自用客車不就好了!! 哪來什麼投機取巧心態?稅比較高沒錯!! 但是我們要的是實用性才是重點阿! 要說投機取巧~那為何一些suv就可以申請貨車??CRV就是這樣~~鼎改?
tai714032nan wrote:沒辦申請為自用客車因...(恕刪) 而且法條為什麼沒有改....因為沒有 既得利益者 去推動,誰沒事要去改!比如說F廠商花了一堆心思去推,結果T廠商的車賣的比較好!比較多!誰會推?如果是要公家機關人員改法條....誰要去背上圖利特定廠商的黑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留點時間去考察還比較實在!
我其實也認為應該大家合力去簽連署~~試試看!!!~~~有做~不一定成功!!!~~~但不做,一定不可能成功!!!.....法不適用,本來就該修改!!....後座(非後斗)不能載人買保險!!~~~一條人命是錢也換不回的!!...我想....用較高的稅金換取合法姓!~應該是很多車主都樂意的!!....團結力量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