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1940 wrote:你騙人剛剛去點了那篇...(恕刪) 很好啊....而我也希望,如果您也常看到這樣的疑似廣告文,板規寫得明明白白的,就給他"回報"按下去,這沒錯吧!希望01的管理員在收到會員的回報,也能很積極地處理.
MUS wrote:有空去看管理員的那篇回覆吧... 嘆氣 都沒搞懂人家可都是蒐證齊全才"永久停權"的 他沒說,我怎知「蒐證齊全」? 還是你與站方高層友好,可以得知他們蒐證齊全? 更何況,我要求的不是蒐證齊全,而是一個標準,至少那篇回覆有回答了這個問題,只是有點晚。
new1965 wrote:希望01的管理員在收到會員的回報,也能很積極地處理....(恕刪) 那...他們有沒有要請新的管妹or管弟啊?接下來會忙翻了,因為一堆文章都會被按...然後站方要一直貼說明...蔣大,若你在砍帳號同時把這些資訊貼出來,就不會有這麼多誤會了...但...以前那些勸敗文的元老沒回來,這也是個警訊喔!
ShangLai wrote:他沒說,我怎知「蒐證齊全」? 還是你與站方高層友好,可以得知他們蒐證齊全? 更何況,我要求的不是蒐證齊全,而是一個標準,至少那篇回覆有回答了這個問題,只是有點晚。...(恕刪) 得饒人處且饒人警察辦案也總要一點時間的檢察官要起訴 總也要找對罪名咩只是關於標準問題我想 這永遠也無法有個"標準"君不見連動用社會公器所建構出來的法院裡頭的法官的"心證"就百百種了???通常的狀況都會是 順了姑情 失了嫂意, 不是嗎?
vandw wrote:得饒人處且饒人警察辦案也總要一點時間的檢察官要起訴 總也要找對罪名咩只是關於標準問題我想 這永遠也無法有個"標準"君不見連動用社會公器所建構出來的法院裡頭的法官的"心證"就百百種了???通常的狀況都會是 順了姑情 失了嫂意, 不是嗎? 基本上,砍人帳號,我想應該證據已齊了,若當事人沒異議,這就只是一般砍帳號的流程,沒人會care,但就是因為當事人有異議,站方又不願意多作解釋,所以才會鬧這麼大。所以,未來該建立一個SOP,砍帳號時同時通知當事人,若當事人沒異議就落幕,若當事人有異議,就公佈證據與標準,讓大家公評,相信是一個明快又減少爭議的方式。
發文者您好, 您的文章因以下事由已設定為唯讀狀態:服務員已對會員"SAM_0731"停權情形做了說明,請大家參閱: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1&t=1723457&p=1&cache=0為免後續會員間討論因爭執,而變成口水戰,故將本文唯讀。不便之處,請大家見諒。